今天給各位分享2018北京市詐騙金額立案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北京詐騙量刑數額標準2020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詐騙立案標準
- 2、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金額是多少?
- 3、詐騙罪量刑標準2018
- 4、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 5、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金額是多少
- 6、北京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什么
詐騙立案標準
部分地方標準北京市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聯合發布的在1998年7月實施的《北京市關于盜竊罪、詐騙罪、侵占罪、搶劫罪等八種侵犯財產罪的數額標準》,該文件中規定:關于詐騙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準,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并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罪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金額是多少?
詐騙金額達到三千元即構成立案追訴的標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 詐騙刑事案件 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 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量刑標準2018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到1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價值3到10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具體數額當地有具體的標準,北京的標準是5000元以上數額較大,1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5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img]詐騙多少金額可以立案
一般金額在三千元及以上,詐騙會立案。
詐騙立案標準是:詐騙金額為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詐騙金額為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詐騙金額為五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金額是多少
一般個人詐騙數額要達到2000元以上才能立案。詐騙金額達到2千元即構成立案追訴的標準,如果不構成犯罪標準,而有詐騙行為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有下列侵犯公私財物行為之一,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北京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什么
詐騙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金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多次詐騙的立案標準是:第一、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金額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第二、直接負責的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進行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詐騙金額在五萬元到二十萬元以上。關于詐騙罪犯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準,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并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犯罪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犯罪的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詐騙罪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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