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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申請工傷認定是去什么部門
- 2、工傷認定后需要到本地派出所去處理嗎?
- 3、我想問一下關于工傷傷殘鑒定必須在本市做嗎
- 4、做工傷認定要不要本人去?
- 5、工傷認定還要去市人社局嗎?
- 6、工傷認定在什么地方做
申請工傷認定是去什么部門
1、法律分析:申請工傷認定要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2、工傷認定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具體地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3、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工傷認定后需要到本地派出所去處理嗎?
報工傷不需要派出所結案或法院結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9條: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工地上受傷后到派出所立案是沒有任何作用的,該情形不屬于派出所的管轄范圍。
(一)事故申報 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24小時內,報告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30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按規定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我想問一下關于工傷傷殘鑒定必須在本市做嗎
工傷傷殘鑒定必須在本市做。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這里的統籌地區指的就是本市。
一般都是先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應該在受傷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區域內做。
工傷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而其他情況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
您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工傷傷殘鑒定。具體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您可以在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司法鑒定中心的官方網站上查詢相關信息,或者直接前往咨詢窗口了解具體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
做工傷認定要不要本人去?
1、工傷認定一般需要本人到場。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2、不需要。職工本人或親屬,在受傷一年內,也可以申請。
3、工傷鑒定是需要本人親自去的,只有勞動者親自去,勞動局工傷鑒定部門才能對勞動者的工傷狀況進行鑒定。工傷鑒定可由用人單位申請,也可以由勞動者本人申請,在用人單位不去申請工傷鑒定時,勞動者本人可以去申請。
工傷認定還要去市人社局嗎?
1、工傷認定需要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2、工傷認定還要去市人社局嗎工傷認定是在人社局申請辦理的。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后,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如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并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
4、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在什么地方做
工傷鑒定一般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初次勞動能力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愈。
工傷認定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做出。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工傷保險的政策、標準,應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
工傷認定可以在以下地方進行:所在單位:工傷事故發生后,需要及時向所在單位報告,并到所在單位的醫院進行治療和診斷。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關于工傷認定要去當地嗎和工傷認定要去當地城市嘛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