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號時間為工作日早高峰(730-930)、下午高峰(1700-1900),周六、周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執(zhí)行。
限號范圍為城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所有道路,不包括主干道、環(huán)路、快速路及高速公路。
限號對象為機動車,包括小汽車、客車、貨車、摩托車等。
限號標識為“限行尾號”,即限行尾號為1和6的車輛限行星期一、星期四;限行尾號為2和7的車輛限行星期二、星期五;限行尾號為3和8的車輛限行星期三、星期六;限行尾號為4和9的車輛限行星期一、星期五;限行尾號為5和0的車輛限行星期二、星期六。
限號期間違規(guī)行駛的車輛將被處以罰款200元,同時扣留車輛,直限號結束方可取回。對于多次違規(guī)行駛的車輛,罰款金額將逐次加倍,不超過1000元。
對于違規(guī)行駛的車輛,交警部門將依據車牌號碼和車輛信息,通過車輛管理部門查詢車輛所有人信息,并對其進行處罰。
若車輛所有人拒不繳納罰款,交警部門將采取強制措施,包括拘留、扣押財物等。
蘭州市機動車限號行駛處罰措施旨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民應當遵守限號規(guī)定,否則將面臨罰款和扣留車輛的處罰。同時,市民也應當積極擁護和支持交通管理措施,共同營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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