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公司辭退職工補償工資標準和國企員工辭退最新規定?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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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2021年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一、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醫療期滿后仍然不能從事原工作,并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用人單位因破產重組需要裁員的;
5、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辭退員工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辭退員工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即為從法律方面,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對于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面臨糾紛的人們,我國經濟法以公民利益為基礎堅守保護公民財產的基本權利,遇到糾紛我們應該尋求法律幫助,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最迅速最公平的解決辦法。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2021怎么算n+1?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才給N+1。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021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補償標準?
根據最近公布的信息,已經明確。具體來講,在機關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員工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經濟補償,包括基本生活費用補償、離職一次性補償金、工齡補償等。具體標準會因單位不同、員工身份不同以及服務年限的長短等因素而有所差別。值得注意的是,辭退補償標準并不代表所有員工都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具體情況還需要看具體合同、勞動法規等文本規定。同時,補償標準也有可能會隨著時間、法規的改變而有調整或變化。
國企員工辭退最新規定?
1.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
2.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3.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4.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四個月,公司辭退我需要賠償多少錢?
1、公司辭退員工,如果是經濟裁員,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并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如果不是經濟性裁員無論提前多久通知員工都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
2、非經濟性裁員,辭退賠償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如下: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總結:1年≥年限≥6個月支付1個月工資,年限<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4、如果相關的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文章分享結束,公司辭退職工補償工資標準和國企員工辭退最新規定?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