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解答拆遷地下窒補償標準這個問題的一些問題點,包括地下室公共下水管漏水責任是不是物業的?也一樣很多人還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析分析,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還望您關注下本站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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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漏水向哪個部門投訴?
如果您的地下室漏水是由于公共設施或管道問題導致的,可以向您所在的城市或區域的水務局投訴。
如果漏水是由鄰居樓上的管道問題導致的,建議先與鄰居協商解決,如果無法解決,可以向當地的物業管理部門投訴。
如果您是租戶,可以向房屋的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出投訴。
如果您的房屋位于公寓或公寓大樓中,可以向當地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投訴。
地下室公共下水管漏水責任是不是物業的?
公共水管漏水了,業主不需要負責,這是由物業管理的范圍,物業它的主要管理職責是小區的公共綠地,公共通道,公用車棚,公用管道,公用樓頂,公用照明等等設施設備,所以公共管道漏水,他應當自行維修和更換,并且承擔漏水造成的業主物品損失
安裝工程地下室如何計取洞庫暗室增加費?
洞庫暗室增加費中所稱洞庫工程是指設置于沒有自然采光、沒有正常通風、沒有正常運輸行走通道的情況下施工,而進行補償的施工降效費。
該費用原適用于人防工程(軍民用)等,后來延續到民用項目。以上三個條件如何界定?難度較大,國家、省里也沒有更進一步的解釋。在山東省消耗量定額交底資料中有一句話“層數超過一層的地下室應計該系數”,省站在交底會議上勘誤過,把“層數超過一層的”去掉了。應是:地下室應計該系數,地下室設有地上窗、洞口的除外。半地下肯定不計,地下室不分層:一層、兩層全計。好了,關于拆遷地下窒補償標準和地下室公共下水管漏水責任是不是物業的?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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