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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2011年廣東中山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 2、廣州市現在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 3、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 4、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2011什么時候執行
- 5、廣州市番禺區2011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 6、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最新規定
2011年廣東中山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11年3月1日起,中山市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
【2011年3月1日起,廣東省上調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調整方案由原先的5個標準類別調整為4個,廣州作為一類,最低工資標準由1100元上調至1300元,上調幅度達18.2%;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0.6元/小時提升至12.5元每小時。
二類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上調幅度19.6%;
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三類最低工資標準為950元,提高17.3%,包括汕頭、惠州、江門四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小時。此外為四類(不包括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增幅為19.7%;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3元/小時。
[img]廣州市現在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廣州市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
關于調整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穗人社發〔2011〕17號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民 *** 《關于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1〕15號),經市 *** 同意,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011年3月1日起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本市(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增城市除外)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47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5元/小時。
二、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增城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6.32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0.5元/小時。
三、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持續增長的用人單位,原則上不得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因生產經營困難確須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勞動者或部分崗位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用人單位,應當經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討論同意。
四、本市(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市、增城市除外)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待崗人員待崗生活費最低保障線調整為1040元/月。
五、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勞動者公示所在地區2011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六、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情況的執法監察,嚴肅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加班工資支付規定和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為2300元/月。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一類地區廣州為2300元/月、深圳為236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2元/小時;
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為19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
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為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0元/小時;
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為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1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哪些項目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有哪些特點
1、最低工資標準包含了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包含勞動者養活家庭成員的生活需求;
2、最低工資率決定最低工資金額;
3、最低工資確定了在職員工的最低工資要求,它規定用人單位在向在職員工支付工資時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約定無效并按最低工資標準履行。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 2011什么時候執行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漲至1300元 暫列全國第一
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職工最低時薪標準 執行城市
1300元 12.5元 廣州
1100元 10.5元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950元 9.3元 汕頭、惠州、江門
850元 8.3元 韶關、河源等十二市
列全國首位 3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高18.6%
從今年3月1日起,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再次上調,并由原來的5個檔次調整為4個,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3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目前為全國最高的標準。
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日前,廣東省 *** 發出《關于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今年3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并相應提高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通知》規定,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均為4個檔次,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3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5元/小時;第二類標準為11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0.5元/小時;第三類標準為9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小時;第四類標準85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8.3元/小時,深圳市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另行制定。
這次企業最低工資調整,提高幅度較為適中,全省平均提高18.6%,其中第一類提高18.2%,增加200元;第二類提高19.6%,增加180元;第三類、第四類分別提高17.3%、19.7%,增加140元。調整后大部分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接近或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第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目前為全國最高的標準。
廣州市番禺區2011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廣州市從三月一日開始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00元,番禺是屬廣州的二類地區,往年在調整上是稍有偏低;而今年 *** 暫未明確表態,并有提出要區域發展協調,各市統一;也就是說番禺區也是1300了。(除非廣州市另有文件規定)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為2100元每月;廣州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每小時。據廣東省人民 *** 發布的通知,從2018年7月起,對廣東省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就在進行調整。并且,通知支出有條件的地方了在基礎上適當上調,但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備。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民 *** 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從2018年7月1日起,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標準附后。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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