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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好了員工不上班要工資待遇
停工留薪期 工資單位按月正常發放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好了員工不上班要工資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 認定為工傷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員工工傷好了后拖著不上班
法律主觀: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無法正常工作的,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勞動者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img]員工工傷好了,仍不上班,公司按自動離職處理怎么辦?
公司依法按程序解除勞動合同,是公司的權利。如果因泡工傷或無理拒絕上班而被按自離處理(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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