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時間的認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認定時效的起算時間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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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工作時間怎么規定
1、上下班途中,是工作場所的合理延伸,是職工因工作原因、為了完成工作任務而必須完成的上下班的合理路程。
2、這是工傷概念的最基本含義。那么,應當如何界定“工作時間”與“工作場所”呢?“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
3、比如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首先就是進醫院進行治療,然后才會開始考慮用人單位怎么處理。畢竟與用人單位協商不好時,又因為時間過長,可能會造成時效已過。
4、(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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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 (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 (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工傷認定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期限是什么工傷認定期限是,發生工傷事故以后的30天之內,不過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申請工傷認定,那家屬和其本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在事故發生之日的一年內。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申請工傷的時限是30天,而勞動者申請工傷的時限為一年,同時,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工傷認定的期限。
工傷認定申請時效的起算時間則應當以工傷事故傷害結果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標準。
工傷時間怎么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自工傷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工傷認定時間,用人單位有三十天的申請期限,而勞動者有一年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工傷認定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認定工傷的時間期限是30天。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
工傷時間規定不能超過12個月。若工傷職工傷情特殊且較為嚴重的,需要得到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確認,可稍加時長,該時長不得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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