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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警五要十不準內容是什么
1、輔警是不準是:不準徇私枉法,辦人情案,向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不準違反國家規定亂沒收、亂罰款,禁止內定和下達罰沒款指標。不準亂收費。不準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 *** 規定和批準之外另立收費項目和標準。不準用警察職權代其他部門收費、征稅、罰款。
濫用職權罪的主體是指什么,公安輔警是濫用職權的主體嗎?
1、濫用職權罪輔警調解經濟糾紛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輔警調解經濟糾紛,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輔警調解經濟糾紛,是指國家的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是指在上述國家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即國家干部。但是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勞務性工作的人員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范疇。
2、法律分析:協警一般不屬于濫用職權罪的主體,因為輔警是臨時人員還沒有正式在編。濫用職權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和各級司法機關,因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 *** 和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3、公安輔警不是濫用職權的主體,不能算作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侵吞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4、輔警是公安機關聘請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此不構成濫用職權罪的主體。根據《刑法》的規定,濫用職權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輔警作為合同工,適用《勞動合同法》,與公安機關建立的是勞動關系,不具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地位。
5、律師解輔警不是濫用職權的主體。濫用職權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 *** 和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律師補充:濫用職權罪的構成要件有:(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6、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事業單位工作的員工,如在特定情況下執行類似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責的事項,其行為有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若被判定構成此種犯罪,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處罰;而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則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機關對群眾求助事項的處理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對于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輔警調解經濟糾紛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并制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后,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首接負責制:對于群眾求助或投訴,公安機關應當實行首接負責制,確保責任到人,及時處理。 限時辦結:對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輔警調解經濟糾紛的事項,要實行限時辦結,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內部核查:對于可以通過內部核查解決的問題,不再要求群眾提供證明材料,減少群眾負擔,提高服務效能。
有群眾向我求助的話,要積極主動幫助群眾。為人民服務是一名協警的義務于職責,如果群眾的求助事項我可以協助解決的話,我會積極幫助群眾解決。
輔警吃拿卡要怎么處理
1、輔警吃拿卡要被開出。根據相關資料顯示輔警利用職權干預經濟糾紛或者為他人追債討債,私分,挪用和非法占有贓款贓物,包括吃拿卡,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2、嚴禁利用輔警身份和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耍特權,欺壓群眾,吃拿卡要,以公謀私,違者予以辭退;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開除。嚴禁 *** 、賣淫嫖娼、參與 *** 、放高利貸,違者予以開除,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會讓群眾失去對輔警乃至對人民警察的信任。我們生活在社會主義社會,輔警是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們大多數人對輔警足夠的信任才會配合輔警完成一些調查工作,如果大多數人因為上述行為失去對輔警的信任。
4、要。根據查詢天天文庫可知,公安輔警吃、拿、卡、要問題要自查報告。自查報告要對出現的問題逐一進行透徹的分析整改和記錄整改效果,自查整改報告的結果可以鞏固整改成果。
5、公安輔警應當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嚴格的自查,包括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問題。 如果發現這些問題,輔警需要對每一個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 整改措施應相應制定,并對整改過程進行詳細記錄。 自查整改報告應確保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評估整改效果。
6、九)對群眾態度蠻橫、行為粗暴、故意刁難或者吃拿卡要;(十)違法違紀的其他行為。第三章 招聘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社會治安狀況和公安機關承擔的工作任務,按照總量控制、傾斜基層、動態調整、分類使用的原則,科學配置并嚴格控制警務輔助人員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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