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輕傷鑒定標準結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輕傷鑒定標準結論怎么寫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
- 2、輕傷的鑒定標準
- 3、輕傷的鑒定標準是什么
- 4、法醫鑒定輕傷標準
- 5、常見輕傷鑒定標準
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
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
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出門在外如果遇到糾紛導致自己受了傷,那么就需要進行傷情鑒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判定輕傷的傷情正是給法院判決提供依據, 而且受傷的等級直接關系著賠償的金額,下面具體了解一下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
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1
一、輕微傷和輕傷的鑒定標準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一九九0年七月一日起頒布試行,共計六章第五十六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二、輕微傷的賠償范圍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沒有精神損害賠償,中國的精神損害賠償是個很虛的東西,是抄國外法律時抄過來的,中國的經濟水平還沒達到發達國家水平,等中國經濟發展到日本、美國的水平時,精神損害賠償才可以真正落實,究其原因: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受害人誤工費賠償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陪護費賠償計算公式:
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人的原收入×陪護時間,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2
法醫鑒定輕微傷標準
輕微傷的鑒定標準為輕微損傷的下限,未達到標準的為不構成輕微傷。
(一)、頭頸部損傷
1、頭皮擦傷面積在5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2、頭皮創。
3、頭部外傷后,確有神經癥狀。
4、面部軟組織非貫通性創。
5、面部損傷后留有瘢痕,外傷后面部存留色素異常。
6、面部表淺擦傷面積在2cm2以上;劃傷長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傷。
8、眼部外傷后影響外觀。
9、眼部外傷造成實力下降
10、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26dB以上。外傷后引起聽覺器官的其他改變。
11、耳廓創在lcm以上;耳廓缺損。
12、外傷后鼻出血;鼻骨線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損,舌損傷。
14、涎腺其導管損傷。
15、外傷致使牙齒脫落或者牙齒缺損。
16、外傷致使牙齒松動2枚以上或三度松動1枚以上。
17、外傷致下頜關節活動受限。
18、頸部軟組織創口長度在lcm以上。
19、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二)、軀干部和會 *** 損傷
1、軀干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2、軀干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在1cm以上或者創口累計長度在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3、肋骨一處單純性線性骨折;確證肋軟骨骨折。
4、女性 *** 淺表損傷。
5、外傷后血尿。
6、會 *** 軟組織挫傷。
7、會陰、陰囊、單純性創口。
8、陰囊挫傷。
9、脊柱韌帶損傷。
10、損傷致孕婦先兆流產的。
(三)、四肢損傷
1、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2、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l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3、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癥。
4、手、足骨骨折。
5、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損傷
1、燒燙傷
(1)、軀干、四肢一度燒燙傷,面積在20cm2以上,或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4cm2以上;深二度燒傷。
(2)、面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0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
(3)、頸部一度燒燙傷面積在15cm2以上;淺二度燒燙傷面積在2cm2。
(4)、燙傷達真皮層。
2、牙齒咬合致使皮膚破損。
3、損傷致異物存留體內。
4、其他物理、化學、生物因素所致的輕微損傷。參照相應條款。
輕傷鑒定標準輕微傷3
一、輕傷鑒定標準有幾個等級
(一)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公告》,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可視具體情況鑒定,輕傷等級劃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三)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四)如鑒定為輕傷或重傷,行為人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輕傷害案件
輕傷害案件并不是刑法規定的一種單獨的案件類型,它實際上是故意傷害案件中的一部分。故意傷害行為可能造成的傷害結果有四種:輕微傷、輕傷、重傷、死亡。
造成輕微傷一般僅僅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而不作為犯罪論處,因此故意傷害罪以造成輕傷為起點。我們這里討論的“輕傷害案件”是指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傷情達到《人體輕傷鑒定標準》中輕傷標準的故意傷害案件。
結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一款應是針對造成輕傷后果的故意傷害行為的處罰,也就是說輕傷害案件一般判處較輕的刑罰。另外根據刑訴法及解釋,輕傷害案件的被害人因其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所以,在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輕傷害案件的審理不僅要對案件刑事部分進行判處,還要對附帶民事部分進行調處。
三、輕傷重傷怎么界定
根據我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可知我國將傷害分為了三級:重傷、輕傷、輕微傷。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鑒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鑒定時機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輕傷的鑒定標準
輕傷鑒定標準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規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具體輕傷的鑒定標準為:
1、顱腦、脊髓損傷
輕傷一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征。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2、面部、耳廓損傷
輕傷一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6.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0.0cm以上。
b)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7.0cm2以上。
c)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明顯色素異常,面積累計30.0cm2以上。
d)眼瞼缺失相當于一側上眼瞼1/4以上。
e)一側眼瞼中度外翻;雙側眼瞼輕度外翻。
f)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超過1/2。
g)兩處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側眶壁骨折致眼球內陷0.2cm以上。
h)雙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i)一側鼻淚管斷裂;一側內眥韌帶斷裂。
j)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30%以上。
k)鼻部離斷或者缺損15%以上。
l)口唇離斷或者缺損致牙齒外露1枚以上。
m)牙齒脫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損傷致張口困難Ⅱ度。
o)腮腺總導管完全斷裂。
p)面神經損傷致一側面肌部分癱瘓,遺留眼瞼閉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3、聽器聽力損傷
輕傷一級
a)雙耳聽力障礙(≥41dB HL)。
b)雙耳外耳道閉鎖。
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4、視器視力損傷
輕傷一級
a)外傷性青光眼,經治療難以控制眼壓。
b)一眼虹膜完全缺損。
c)一眼重度視力損害;雙眼中度視力損害。
d)一眼視野半徑30o以下(視野有效值48%以下);雙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輕傷二級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后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0.6cm以上)。
d)斜視;復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后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o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5、頸部損傷
輕傷一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6.0cm以上。
b)頸前三角區瘢痕,單塊面積10.0cm2以上;多塊面積累計12.0cm2以上。
c)咽喉部損傷遺留發聲或者構音障礙。
d)咽或者食管損傷,遺留吞咽功能障礙(只能進半流食)。
e)頸總動脈血栓形成;頸內動脈血栓形成;頸外動脈血栓形成;椎動脈血栓形成。
輕傷二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0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0cm2以上。
c)甲狀腺挫裂傷。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g)膈神經損傷。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
6、胸部損傷
輕傷一級
a)心臟挫傷致心包積血。
b)女性一側 *** 損傷,喪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處以上。
d)縱隔血腫;縱隔氣腫。
e)血胸、氣胸或者血氣胸,伴一側肺萎陷30%以上,或者雙側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傷。
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 *** 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征象。
7、腹部損傷
輕傷一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非全層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臟實質內血腫直徑2.0cm以上。
c)脾包膜破裂;脾實質內血腫直徑2.0cm以上。
d)胰腺包膜破裂。
e)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輕傷二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挫傷。
b)肝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d)胰腺挫傷。
e)腎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f)肝功能損害(輕度)。
g)急性腎功能障礙(可恢復)。
h)腹腔積血或者腹膜后血腫。
i)腹壁穿透創。
8、盆部及會陰損傷
輕傷一級
a)骨盆2處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髖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須手術治療。
c)輸尿管狹窄。
d)一側卵巢缺失或者萎縮。
e) *** 輕度狹窄。
f) *** 缺失1/2以上。
g)陰囊皮膚撕脫傷面積占陰囊皮膚面積30%以上。
h)一側睪丸或者附睪缺失;一側睪丸或者附睪萎縮。
輕傷二級
a)骨盆骨折。
b)直腸或者肛管挫裂傷。
c)一側輸尿管挫裂傷;膀胱挫裂傷;尿道挫裂傷。
d)子宮挫裂傷;一側卵巢或者輸卵管挫裂傷。
e) *** 撕裂傷。
f)女性外陰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cm以上。
g) *** 部分缺損。
h) *** 撕脫傷; *** 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0cm以上; *** 海綿體出血并形成硬結。
i)陰囊壁貫通創;陰囊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cm以上;陰囊內積血,2周內未完全吸收。
j)一側睪丸破裂、血腫、脫位或者扭轉。
k)一側輸精管破裂。
l)輕度 *** 失禁或者輕度 *** 狹窄。
m)輕度排尿障礙。
n)外傷性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
9、脊柱四肢損傷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愈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10、手損傷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11、體表損傷
輕傷一級
a)挫傷面積累計達體表面積10%。
b)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0.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100.0cm2以上。
d)皮膚缺損30.0cm2以上。
輕傷二級
a)挫傷面積達體表面積6%。
b)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50.0cm2以上。
d)皮膚缺損6.0cm2以上。
12、其他損傷
輕傷一級
a)IIo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20%或者IIIo面積達5%。
b)損傷引起脂肪栓塞綜合征(不完全型)。
c)器質性 *** 勃起障礙(中度)。
輕傷二級
a)IIo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5%或者IIIo面積達0.5%。
b)呼吸道燒傷。
c)擠壓綜合征(I級)。
d)電擊傷(Ⅰo)。
e)溺水(輕度)。
f)各種損傷引起休克(輕度)。
g)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征象。
h)面部異物存留;眶內異物存留;鼻竇異物存留。
i)胸腔內異物存留;腹腔內異物存留;盆腔內異物存留。
j)深部組織內異物存留。
k)骨折內固定物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l)各種置入式假體裝置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m)器質性 *** 勃起障礙(輕度)。
輕傷量刑標準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責任,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具體賠償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
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輕傷的鑒定標準是什么
一、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怎樣的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法醫鑒定輕傷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二、認定輕傷注意事項
1.輕傷是界于重傷和輕微傷之間的一種傷害程度。因此,認定輕傷,一方面可以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
(試行)》的規定直接加以認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排除重傷或者輕微傷的角度來認定。
2.認定是否輕傷,應當以專業人員作出的鑒定結論為依據。鑒定人應由法醫師或具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由司法機關聘請或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擔任。
3.鑒定是否輕傷,應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發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4.有多種損傷的,只要有一處損傷達輕傷標準的,即可認定為輕傷;多處損傷均未達輕傷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如有三種(類)以上損傷均接近《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規定的輕傷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img]法醫鑒定輕傷標準
1.輕傷是界于重傷和 輕微傷 之間的一種傷害程度。因此,認定輕傷,一方面可以根據規定直接加以認定,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排除重傷或者輕微傷的角度來認定。 2.認定是否輕傷,應當以專業人員作出的鑒定結論為依據。鑒定人應由法醫師或具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由司法機關聘請或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擔任。 3.鑒定是否輕傷,應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發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4.有多種損傷的,只要有一處損傷達 輕傷標準 的,即可認定為輕傷。多處損傷均未達輕傷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如有三種(類)以上損傷均接近《人體 輕傷鑒定標準 (試行)》規定的輕傷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 傷殘等級 的,還需要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 護理費 、后續治療費。
常見輕傷鑒定標準
常見輕傷鑒定標準
常見輕傷鑒定標準,受傷以后是可以分為不同程度的傷害的,輕傷的鑒定標準是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下面是常見輕傷鑒定標準。
常見輕傷鑒定標準1
一、輕傷鑒定的標準
1、頭頸部損傷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顱骨單純性骨折。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眼損傷(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單純性骨折;(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六)外傷性斜視。
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耳損傷(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二)外傷性鼓膜穿孔;(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口腔損傷(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厘米。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第十八條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的。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2、肢體損傷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二)缺失半個指節;(三)損傷后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二)缺失1個趾節;(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后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3、軀干部和會 *** 損傷
軀干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軀干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軀干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胸部受擠壓,出現窒息征象。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女性 *** 損傷導致一側 *** 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一側 *** 乳腺導管損傷。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時間超過二周。
會 *** 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兒童酌減)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挫傷致排尿困難;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睪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2厘米;創口長度達1厘米。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 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骨盆骨折。
4、其他損傷
燒、燙傷(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三度0.1%以上。(二)頭、手、會 *** 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三)呼吸道燒燙傷。第四十六條凍傷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癥狀體征的。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準相關條文。
常見輕傷鑒定標準2
一、輕傷鑒定標準有幾個等級
(一)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公告》,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可視具體情況鑒定,輕傷等級劃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三)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四)如鑒定為輕傷或重傷,行為人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輕傷害案件
輕傷害案件并不是刑法規定的一種單獨的案件類型,它實際上是故意傷害案件中的一部分。故意傷害行為可能造成的傷害結果有四種:輕微傷、輕傷、重傷、死亡。
造成輕微傷一般僅僅是民事上的侵權行為而不作為犯罪論處,因此故意傷害罪以造成輕傷為起點。我們這里討論的“輕傷害案件”是指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傷情達到《人體輕傷鑒定標準》中輕傷標準的故意傷害案件。
結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一款應是針對造成輕傷后果的故意傷害行為的處罰,也就是說輕傷害案件一般判處較輕的刑罰。另外根據刑訴法及解釋,輕傷害案件的被害人因其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所以,在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況下,輕傷害案件的審理不僅要對案件刑事部分進行判處,還要對附帶民事部分進行調處。
三、輕傷重傷怎么界定
根據我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可知我國將傷害分為了三級:重傷、輕傷、輕微傷。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鑒定原則
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對于以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當時傷情為主,損傷的后果為輔,綜合鑒定。
對于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作為鑒定依據的,鑒定時應以損傷的后果為主,損傷當時傷情為輔,綜合鑒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鑒定時機以原發性損傷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傷后即可進行鑒定;以損傷所致的并發癥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以容貌損害或者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為主要鑒定依據的,在損傷90日后進行鑒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原發性損傷及其并發癥出具鑒定意見,但須對有可能出現的后遺癥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進行復檢并予以補充鑒定。
疑難、復雜的損傷,在臨床治療終結或者傷情穩定后進行鑒定。
我國對于故意傷害案件中的傷情鑒定要求相當嚴格,一般的傷情鑒定由公安機關內部的法醫部門進行鑒定,如果案件需要,也可以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但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鑒定聘請書》,送達被聘請人。
輕傷鑒定標準等級: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可視具體情況鑒定,輕傷等級劃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常見輕傷鑒定標準3
一、什么是傷情鑒定?
傷情鑒定,是指確定受害人被傷害的程度,即確定其機體組織結構的破壞、功能障礙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響和損害程度的過程。
如果經鑒定達到輕傷,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傷情鑒定是司法鑒定中最常見的項目之一。根據損傷的程度,《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傷情鑒定的結果,直接關系到罪與非罪、罪重與罪輕,鑒定意見的正確與否關系到案件的處理、定性。
二、輕微傷鑒定流程有哪些?
1、委托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鑒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作出。傷情鑒定按照屬地管轄、逐級鑒定的原則進行,第一次鑒定為初次鑒定。
若當事人或辦案人員對于初次鑒定結論提出異議的,需要補充鑒定的,由原法醫鑒定機構進行補充鑒定,需要重新鑒定,由辦案單位委托上一級公安機關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
2、檢驗鑒定業務流程:了解案情→活體檢查、拍照→查閱病歷→鑒定(案件疑難需會診提交專家討論)→制作和發放鑒定書。
3、除上門服務外,被鑒定人本人必須到場接受檢查,初次法醫學檢驗時辦案民警必須陪同。
4、初次檢驗時必須帶初次門診病歷、住院病史(包括現病史、體格檢查、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各種檢驗報告、影像學檢驗報告)等復印件(用a4紙復印以上病歷資料,并加蓋醫院復印病歷專用章)、影像學資料(x片、mri片、ct片等)及其他醫學資料。
5、對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鑒定工作;對案件疑難復雜的,需要會診的,鑒定機構應在會診后及時完成。
6、鑒定文書鑒定書由辦案單位的經辦人領取,同時辦理鑒定資料移交手續。鑒定結論由辦案單位依法告知相關當事人。
三、輕微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5、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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