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罰款的概念和種類
罰款是指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以一定數額的財產性懲罰的行政處罰措施。福建省行政處罰法規定,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適用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罰款分為兩種一種是按日計罰,一種是一次性罰款。按日計罰是指罰款金額乘以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即每日罰款金額。一次性罰款是指對違法行為一次性處以罰款。
二、福建省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罰款數額
福建省行政處罰法規定,罰款數額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違法所得等因素綜合考慮。
具體罰款數額如下
1.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罰款數額為100元500元。
2.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罰款數額為1000元5000元。
3.違反食品安全法規的罰款數額為5000元10000元。
4.違反公安管理法規的罰款數額為1000元5000元。
5.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的罰款數額為5000元20000元。
6.違反建筑法規的罰款數額為5000元50000元。
7.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罰款數額為100元2000元。
8.違反物價管理法規的罰款數額為5000元20000元。
9.違反稅收管理法規的罰款數額為1000元50000元。
10.違反勞動保障法規的罰款數額為5000元50000元。
福建省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罰款數額是根據不同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違法所得等因素綜合考慮而定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應當依法接受罰款處罰。我們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共同建設和諧穩定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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