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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還可以向單位提出民事賠償嗎
1、可以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的。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勞動者通常有權向單位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工傷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旨在為工作人員提供因工作崗位上的事故或職業病導致的傷害或死亡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工傷津貼、康復費用等一定的經濟補償。
2、《安全生產法》規定,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3、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職業病病人可同時享受工傷保險和民事賠償。《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明確指出,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4、民事與工傷賠償可以同時得到。若勞動者因非雇主以外的第三方的侵權行為受到傷害,有權要求第三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法律,若第三方侵權與工傷認定條件相符,受害者在獲得第三方賠償后,還能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補償工傷保險待遇。
5、民事賠償與工傷賠償可以兼得。法律規定,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從第三人處獲得民事賠償后,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補償。也就是說勞動者在主張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了民事賠償后依然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兩者是不沖突的。
6、交通事故導致工傷,職工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同時有權向侵權人要求民事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受工傷的職工,若因交通事故受傷,可選擇工傷保險賠償或向侵權人追索民事賠償。
工傷受傷可以民事起訴嗎
1、法律分析: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傷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的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經認定屬于工傷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償。工傷認定后,如果對工傷保險賠償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不能提起民事訴訟。如果對用人單位工傷賠償不服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工傷認定可以直接起訴法院進行。如果傷者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一年內未申請工傷認定,他們可以選擇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 訴訟時效期間從傷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最長為一年。
3、法律分析:工傷認定直接起訴法院是可以的。超過事故發生后一年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的,傷者職工可以直接到法院發起民事訴訟,要求單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起一年內。
4、法律分析:可以進行起訴。如果這個賠償金協議有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可以起訴。另外要看賠付的內容了,如果只針對工傷這塊,當事人還可以就民事賠償堤出起訴。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業病工傷待遇民事賠償合法嗎?
1、職業病工傷待遇提起民事訴訟是合法的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勞動者有權向司法機關就職業病的工傷待遇提起訴訟。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工傷可以提取民事訴訟嗎,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應當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2、《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條雖然規定了職業病病人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可另行主張民事賠償的權利,但主張的權利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是職業病病人同時享有工傷保險和民事賠償的雙重救濟,而是獲得工傷保險后在民事賠償方面還有未獲得賠償的權利才可以向用人單位請求民事賠償。該條規定了“先工傷、后民事”的賠償模式。
3、根據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規定,職業病病人可同時享受工傷保險和民事賠償。《職業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明確指出,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4、可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勞動者通常有權向單位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工傷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旨在為工作人員提供因工作崗位上的事故或職業病導致的傷害或死亡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工傷津貼、康復費用等一定的經濟補償。
工傷超過一年怎么起訴
如果申請時間還有交的材料等都符合規定的話,那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該受理。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沒有在三十天之內申請,并且工傷的員工或其家屬也沒有在一年之內申請的話,可以起訴但是屬于超過訴訟時效,一般會得到敗訴的結果。
如果已經認定為工傷,員工是需要申請勞動仲裁進行 *** 的。如果糾紛時間超過一年,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根據人體損傷要求賠償的。
工傷超過一年起訴需要確認自己符合起訴的條件,然后寫好起訴狀,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屬于工傷的證據、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等材料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申請工傷認定期限超過一年由用人單位造成的,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
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律師解答 申請工傷認定期限超過一年,有不可抗力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延期,然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于用人單位原因造成申請工傷認定期限超過的,也可以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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