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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制度有哪些
刑事訴訟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公訴制度。公訴制度是一種重要的刑事訴訟制度,其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和公共利益提起對犯罪行為的司法追訴。這種制度的存在和實施保證了所有社會成員免受犯罪行為侵害,并通過專門的訴訟程序實現刑罰目的。辯護制度。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代理制度的含義是什么 刑事訴訟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 公訴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帶 民事訴訟 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參加訴訟,進行活動,由被代理人承擔代理行為法律后果的一項法律制度。
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怎樣的 兩審終審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百五十六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糾問式訴訟以控訴式和審問式訴訟為特點,其主要特性在于:審判官同時承擔偵查、控訴與審判的職能,無論是否有人提出控告,都主動追究犯罪。此階段,司法機關負責秘密進行調查事實,被害人的角色局限于告發人,而被告人被視為訴訟客體,無訴訟權利,僅接受審問與追訴。
刑事辯護的名詞解釋
刑事辯護是指個人在面對司法機關指控其犯罪時,為證明自己無罪或罪行較輕,以及爭取減輕或免除刑罰而進行的辯解和爭論。 作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享有進行辯護的權利,這是其基本的憲法性權利。 對于盜取個人信息的罪行,根據其嚴重程度,可能被判處的刑罰有所不同。
刑事辯護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針對被指控的罪行進行無罪、罪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辯解和辯論。 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權利,也是憲法所規定的基本權利。
刑事辯護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和理由,說明被告無罪、罪輕或應當減輕、免除處罰的訴訟活動。辯護基于法定的辯護權而產生,是針對控訴而提出并同控訴相對立的—種基本的訴訟職能。
刑事辯護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指控犯罪的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為了維護被指控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事實和法律,針對控訴方的指控進行反駁、辯解和提出證明其無罪、罪輕或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訴訟活動。刑事辯護的核心在于保護被指控人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到公正對待。
刑事辯護的概念如下: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有權成為辯護人的主體,以反駁控訴為目的,根據所了解的事實和證據,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觀點和理由的情形?!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關于辯護制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1、【答案】:D 《刑事訴訟法》第3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 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上述內容是關于委 托辯護的規定,A選項中在偵查階段委托朋友張某,而不是律師,表述錯誤。
2、C項正確?!缎淌略V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3、【答案】:C A選項錯誤。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條的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因此,我國法律援助服務是完全無償的,不存在“緩交費”或“減費”的情況。B選項錯誤。
刑訴中指定辯護的條款的規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了指定辯護的原則,即在被告人為盲、聾、啞或精神病患者且未委托辯護人時,法院、檢察院及公安機關應依職權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委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服務。
刑訴中指定辯護的條款的規定是: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刑事訴訟法當中指定辯護的條款是指定辯護只適用于刑事案件的審判階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只能是依法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所以指定辯護其實就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組成部分之一。法院會被犯罪嫌疑人指定辯護的,基本上都是被告人因為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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