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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朋友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現在也被拘留請問還要多...
- 2、刑事案件可以不起訴嗎,不起訴的情況
- 3、為什么每次公安抓人都要用刑訴法八十條的第七款把人拘留到三十七天天才...
- 4、如果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需要多少錢可以保釋...
- 5、刑事訴訟法,民法,刑法哪個簡單好學一點點?
我朋友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現在也被拘留請問還要多...
情節一般的或者社會影響較小的,可以判處拘役(6個月以下,在看守所服刑)、管制(3個月—2年,在家庭所屬社區服刑),或者只判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刑事拘留意味著涉嫌構成犯罪,面臨被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建議盡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探視、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可以進一步咨詢聯系我。
一般情況三天,如果是多次作案、結伙作案、流竄作案可以延長至30日,后提請人民檢察院逮捕(檢察院有七天時間),批準逮捕后公安機關還有兩個月的偵查期,然后案件移交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院有一個多月的時間提起公訴,這期間還不包括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兩次,每次一個月時間。
刑事案件可以不起訴嗎,不起訴的情況
1、刑事案件有三種情況可以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證據存疑,不能排除合理懷疑不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檢察院能不起訴,即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即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等,檢察院可以作不起訴的決定。
3、在刑事案件中,檢察院可以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為什么每次公安抓人都要用刑訴法八十條的第七款把人拘留到三十七天天才...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中沒有第七款刑事訴訟法吧,只有七項內容。《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執行拘留刑事訴訟法吧的法律依據,故在拘留時都是適用該條規定。拘留37天是《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的是先行拘留的條件,不涉及拘留的天數。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長可以達到37天。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訴法》規定刑拘后批準逮捕的期限: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如果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需要多少錢可以保釋...
1、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意味著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而被刑事拘留。數額數額是20~200萬 ,屬于特別巨大,所以你說的罪行屬于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的情況。目前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具體結果,還要看具體案情和律師辯護情況。
2、根據《刑法》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標準: 1000元以上不滿2500元的,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個月或單處罰金;25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滿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3、《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是關于拘留的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4、如果申請通過,一般要財保或者人保,如果財保直接交保證金,人保要找條件合適的保證人,人保財保只能擇一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5、盜竊罪是數額犯,各地對盜竊數額標準也不同。但一般情況下均是以2000元為起點的。所以上述情形主要還是看當地的數額標準以及贓物的價格鑒定,這樣就知道是否構成犯罪。即便構成犯罪,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刑事訴訟法,民法,刑法哪個簡單好學一點點?
1、刑事訴訟法、民法和刑法三個內容都比較多,很多專家專門寫了解釋和論文,所以都難學,個人認為,刑法相對簡單一點,因為內容較為明確,疑義也比較少。都是我國很重要的法律,與公民有著密切相關,學習并了解這三個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維護我們正當權益,有著很重要的意義。
2、在法考復習過程中,建議首先學習刑法和民法。刑法相對于民法結構較為完整,容易構建知識體系,能為后續學習增添信心。其次,個人認為可以先學習民事訴訟法,再學習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相比刑事訴訟法更加簡單,遵循先易后難的學習規律。接著,行政法與商經的學習順序可以調整。
3、刑訴是程序法,都是規定好的,只要背下來就好了,注意時間點區分。法學二學位的知產不會學太深的,也就是把那幾個法走一下就成了,上課跟老師聽聽注意重點和之間的比較就好。民刑是中國兩大法,肯定是重點,我覺得民法是重中之重,平時用的多,內容繁雜 要細細地看。
4、刑訴實踐性強。刑事訴訟法不僅僅是理論知識,更強調實踐操作。在司法實踐中,如何運用法律知識處理刑事案件,需要豐富的經驗和技巧。這對于沒有實踐經驗的初學者來說,是一個較大的挑戰。刑法基礎知識較為抽象但體系相對固定。刑法主要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涉及罪名和刑罰等。
5、科學的復習順序是:民法—刑法—民訴—刑訴—行政—商經—三國—理論。其中,理論深、難度大的民刑一定打頭陣,民刑最難,如果解決了民刑這兩大難題,其他的科目學起來就會輕松很多。兩個月的時間去學習民法和刑法是比較合理的,而且學就要學透,否則后期再學習時還會花更多的精力。
6、第一,刑法和民法,先學習刑法然后學習民法,因為刑法相對于民法結構比較完整容易建立知識體系也可以給自己增強學習的信心。第二,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可以先民事訴訟法后刑事訴訟法,因為先民事訴訟法相比刑事訴訟法要簡單一些先易后難符合我們學習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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