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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程序只給7天答辯期
1、法律分析:答辯時針對對方訴訟理由的書面辯論意見,只說意見,無需證據材料,期限一般15天;舉證期限就是你證明你的意見的證據提交的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就無效了,提供也不采納。只給七天是錯誤的。由此可見,簡易程序也必須保證被告15天的答辯期限,除非被告同意口頭答辯。
2、簡易案件是不受15天答辯期的限制,要求人民法院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如果當事人請求要延長辯護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辯護期限,但簡易程序的辯護期限一般不超過15日。 簡易程序只給7天答辯期嗎 簡易程序不是只給7天答辯期的,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20日以內審結。
3、法律主觀:簡易程序的答辯期一般是到收到起訴狀副本的第十五日,因當事人要求答辯和延長舉證期限的,人民法院可延長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但是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三個月以內審結。
4、不合法,民事訴訟沒有征得被告同意,只給7天答辯期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并且要求法官糾正。一審案件,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如果是二審,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民事訴訟答辯期限是多久?
1、法律分析:一般被告向法院遞交答辯狀期限為自民事起訴狀向被告送達之日起15日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2、在進行民事訴訟時,如果是因為案件原因出現第三人,那么,第三人就會出庭配合法庭調查工作,這時第三人需要提交答辯狀。民事訴訟第三人答辯期限是多久?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民事訴訟第三人答辯期限是多久?民事訴訟第三人答辯期限為15日。
3、法律主觀:民事訴訟的答辯期限規定是,被告人從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的權利。上訴期限的規定是,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不合法,民事訴訟沒有征得被告同意,只給7天答辯期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并且要求法官糾正。一審案件,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如果是二審,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5、該期限適用于所有的審判程序(涉外案件答辯期限為30日)。 人民法院受理一方當事人的起訴后,會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并限期要求被告提出答辯狀。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在15天的期限內任何一天都可以將答辯狀送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