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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移送管轄程序
刑訴法公安機關移送管轄的程序是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或者并案偵查的公安機關。對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但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
那么刑事案件法院 移送管轄 要滿足什么條件 移送管轄的適用具備的條件 據此規定,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 管轄 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并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刑事案件公安可以轉移管轄權嗎,轉移的情況是如何規定的?
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也可以將管轄權進行轉移,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公安機關發現當前的這起案件屬于貪污 *** 犯罪,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都可以轉移管轄權。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以案發地為主不能轉移到本地執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以案發地為主不能轉移到本地執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以案發地為主不能轉移到本地執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
刑事案件以案發地為主不能轉移到本地執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公安指定管轄的適用條件
條件為刑事訴訟移送管轄的條件: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認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刑事訴訟移送管轄的條件,依法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刑事訴訟移送管轄的條件,由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審判人員全部被申請回避)和事實上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刑事訴訟移送管轄的條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公安機關移送戶籍地管轄條件是案件已經受理、受理法院無管轄權、接受法院有管轄權,對于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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