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浙江省最新工傷條例賠付條例,以及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2021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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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傷賠償2022標準
一、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一)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 (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三)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哪些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依據國家統計局《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故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7412元*20=948240元。 因《工傷保險條例》在全國統一執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948240元。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三、傷殘鑒定需要材料如下: 1、因工傷致殘的,需要工傷認定書; 2、醫療診斷證明書; 3、書面的傷殘鑒定申請表; 4、身份證明材料; 5、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總之,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2022
一、浙江工傷賠償標準2022
1、2022浙江工傷賠償標準包括: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二、視同工傷是工傷嗎
嚴格意義上來說,視同工傷并不是真正因工作原因受傷。視同工傷,即視為工傷對待。工傷其原意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情形,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對部分非因工作原因發生傷亡的情形,同樣享受工傷待遇,即視同工傷的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img]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2021最新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護理費;
4、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乘法定月份數;
5、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乘法定月份數;
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
7、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乘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
8、后續治療費;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交通費等。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八條
經辦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由經辦機構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規定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記錄的;
(二)不按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
(三)收受當事人財物的。
浙江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022
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有多方面的賠償,首要的有以下兩個方面: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浙江省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工傷事故中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者的賠償項目包含: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傷殘等級不同,賠償項目也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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