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法中辯護的原則
- 2、刑事訴訟法關于公開審判的規定
- 3、刑事訴訟154條第11條
- 4、訴訟法第十一條
- 5、什么叫無罪推定原則
刑事訴訟法中辯護的原則
1、法律分析:刑事辯護要堅持以下原則:律師辯護應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見。切忌歪辯、亂辯和錯辯。要敢辯、善辯和明辯。不要忽視對被告有利的酌定情節。要善于準確歸納并找出辯護的法定理由。
2、刑事訴訟辯護原則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3、刑事辯護的原則主要是什么刑事辯護的原則主要如下:(1)非罪辯護。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提出被告人的行為并不符合公訴機關指控罪名的具體法律規定;(2)彼罪辯護。
4、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辯護權的相關法律規定是:辯護權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項訴訟權利貫穿在整個刑事訴訟的過程中,不受訴訟階段的限制;辯護權不受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行輕重的限制;辯護權不受案件調查情況的限制;等等。
刑事訴訟法關于公開審判的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2、《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3、法律主觀: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一般的一審刑事案件必須公開審理,有法定的特殊情況的,則可以不公開審理。《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4、刑事案件實行公開審判制度,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和宣告判決都應當向社會公開。人民法院在開庭審判前,應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的時間和地點,以便群眾參加旁聽和新聞記者采訪、報道審判的有關情況。【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刑事訴訟154條第11條
1、《刑事訴訟法》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刑事訴訟法十一,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依照本節規定采取偵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使用該證據可能危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產生其刑事訴訟法十一他嚴重后果的,應當采取不暴露有關人員身份、技術方法等保護措施,必要的時候,可以由審判人員在庭外對證據進行核實。
3、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的內容是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應該超過兩個月,案件復雜,羈押期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之后再延長一個月。所以,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應該在三個月之內將案件移交至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的規定,當案件復雜且期限屆滿仍無法終結時,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1個月。第155條則規定,對于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如果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推延期審理。
訴訟法第十一條
1、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和第十一條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進行了規定。根據這些規定,起訴的前提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審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第一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3、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偽造證據是觸犯什么罪名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一款: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主要表述了訴訟參與人及其他人的行為偽造、毀滅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作偽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等行為的處罰。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5、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1款第六項的規定是: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法院判定自行拆除房屋,但沒有自行拆除,就應該拘留。
什么叫無罪推定原則
1、法律分析:無罪推定原則,意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
2、無罪推定原則意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法律分析】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但在本國的司法實踐領域,還并未全面承認無罪推定原則。
3、通常情況下,無罪推定原則一般是指,沒有經過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經過法定舉證、質證和認證程序,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的,那么需要按無罪處理。不能認定被告人罪重或罪輕的,那么需要按罪輕處理。
4、法律分析:無罪推定原則是指,在指控一個人的時候,應當先假設他是無罪的,然后根據掌握的材料來一步一步證明其是否有罪。如果這些材料不能證明其有罪,就不能對其判定有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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