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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理解我國當前的民事訴訟模式
- 2、新民事訴訟證據種類有哪些
- 3、民事訴訟基本原則
- 4、民事訴訟法第13條
如何理解我國當前的民事訴訟模式
所謂民事訴訟模式,也稱為民事訴訟結構,是指以一定的國情為背景,在一定的民事訴訟價值觀的支配下,為實現一定的民事訴訟目的,通過在法院和當事人之間分配訴訟權利與義務而形成的法院與當事人之間不同的訴訟地位和相互關系。
行政訴訟含義如下: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是訴訟的一種有效方法。行政訴訟法是規范行政訴訟活動和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理解式訴訟這一概念,需要從彈劾式訴訟模式出發。在民事訴訟中,訴訟請求主要圍繞賠償或權利維護。而若將這一模式移植至刑事訴訟,訴訟焦點變為追究刑事責任。比如,原告主張對方犯有故意傷害罪,而非僅要求賠償。庭審流程簡化,由法官直接詢問證據及被告意見,結果往往在證據確鑿時迅速做出判決。
不過筆者認為對我國民事訴訟目的的研究還應該考慮我國國情,這里主要是指我國實現依法治國尚有很長的路要走的實際情況、民眾對法律的理解狀況和民眾普遍的 青天情結研究不容易實現其實踐意義。
我國學界通說認為,現代各國的民事訴訟模式典型地看有三類:一類是以英美法系國家為代表的當事人主義模式,一類是以大陸法系國家為代表的職權主義模式,還有一類是前蘇聯實行的超職權主義模式或糾問主義模式 。
新民事訴訟證據種類有哪些
新民事證據種類有哪些?書證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形式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例如各種書面文件或紙面文字材料,如合同文本、各種信函、電報、傳真、圖紙、圖表、文件等。但書證內容的物質載體并不限于紙面材料,非紙類的物質亦可成為載體,如木、竹、石、金屬等。
新民事訴訟證據種類有: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根據新法的規定,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包括: 當事人的陳述:案件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關于案件事實和證明這些事實情況的陳述。 書證:以文字、符號記錄或表示的,用以證明待證事實的文書,例如合同、書信、文件、票據等。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證據的種類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物證:通過物品的外形、特征、質量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實體物品或痕跡。 書證:以文字、符號、圖形等記錄的內容或表達的意思來證實案件事實的書面材料。 證人證言:目擊案件情況的人向法院作的口頭或書面陳述。
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主要包括: 書證與物證:- 書證是指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合同、發票等。- 物證是指以其物質形態證明案件事實的實物,如被盜物品、犯罪工具等。 證人證言:- 知道案件情況的人,向司法機關或有關人員作的陳述。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共有七種,分別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以及勘驗筆錄。這些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用以證明待證事實,并且必須經過查證屬實后,才能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
民事訴訟基本原則
我國民事訴訟的特色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應當保障當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同等與對等原則:同等原則:一國公民、組織在他國進行民事訴訟時我國民事訴訟的特色,與他國公民、組織享有同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同等的訴訟義務。
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為:調解原則;辯論原則;處分原則;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點: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具有平等的訴訟地位,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并承擔平等的訴訟義務。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同等原則:外國公民、企業和其他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企業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點: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這意味著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完全平等,享有相同的訴訟權利,承擔對等的訴訟義務。法院應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訴訟權利平等原則,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應當保障當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同等與對等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13條
1、第十三條 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2、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此規定在學理上被歸納為處分原則。主要包括幾點:第一,只有當事人和類似當事人的人(如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和經當事人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才能享有處分權。
3、第十三條 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4、不告不理原則出自民訴,但沒有具體到這句話。它是《民事訴訟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的體現。另外當然不止這一條體現了此原則。
5、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原告作為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的主人,可以以主張的方式行使權利,也可以以不主張的方式放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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