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補償標準
1.房屋補償費
根據房屋的面積、結構、年代等因素,計算出房屋補償費。其中,住宅的補償費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計算,非住宅的補償費按照每平方米1500元計算。
2.搬遷補助費
拆遷戶每戶可獲得搬遷補助費1500元。
3.臨時安置補助費
對于因拆遷而需要臨時安置的拆遷戶,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發放臨時安置補助費。
4.過渡期生活補助費
對于因拆遷而暫時無法安置的拆遷戶,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發放過渡期生活補助費。
5.其他補償費用
除上述費用外,還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拆遷戶其他必要的補償費用。
二、拆遷補償程序
1.拆遷通知
拆遷單位應當在拆遷前30天向拆遷戶發出拆遷通知,并明確拆遷的時間、補償標準等內容。
2.協商補償
拆遷戶可以在拆遷通知發出后10天內提出補償協商要求,拆遷單位應當在10天內與拆遷戶進行補償協商。
3.簽訂補償協議
在補償協商達成一致后,拆遷單位應當與拆遷戶簽訂補償協議,并在補償協議中明確補償標準、補償方式等內容。
4.支付補償款
拆遷單位應當在簽訂補償協議后15天內支付補償款。
在補償款支付后,拆遷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拆除拆遷房屋。
拆遷戶應當在拆遷完成后7天內進行驗收,如發現問題,應當及時向拆遷單位提出。
以上就是洛陽市城鎮房屋拆遷補償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