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許多企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一些企業為了應對疫情,采取了減薪等措施。這時候,許多員工會產生疑問工資降薪是否合法?是否違法?本文將詳細解答這些問題。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降低勞動者的工資,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者不同意的,用人單位不得降低。” 可以看出,用人單位降低員工工資是需要與員工進行協商的,當員工不同意時,用人單位是不能降低員工工資的。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遇到了經濟困難或者是發生了不可抗力情況,需要采取減薪措施,那么應該如何處理呢?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工作崗位的重要性、勞動者的工齡、年齡、技能等因素,采取先行協商、聽取意見、社會保障補償等適當措施,減少裁減人員數,避免和減輕影響。” 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單位確實遇到了經濟困難,減薪是一種可行的措施,但是需要先行協商、聽取員工意見,并且要給員工進行社會保障補償等適當措施。
那么,在實踐中,員工應該如何處理工資降薪問題呢?首先,員工需要了解自己的權益,如果用人單位采取減薪措施,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相關的合法依據;其次,員工可以嘗試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無法達成協議,員工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工資降薪是否違法?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用人單位確實遇到了經濟困難或者是發生了不可抗力情況,減薪是一種可行的措施,但是需要先行協商、聽取員工意見,并且要給員工進行社會保障補償等適當措施。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合理的依據,降低員工工資是違法的,員工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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