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立案標準與定罪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立案的要求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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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安局立案標準
派出所立案標準:
1、有證據證明存在犯罪事實(事實條件)。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罪責條件)。
3、符合管轄的規定(管轄條件)。
二、立案的來源1、單位和個人的報案、舉報
《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報案,是指單位和個人將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發現的犯罪事實報告給公安司法機關。
舉報,是檢舉和揭發的總稱。所謂舉報,是指單位和個人向公安司法機關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實的行為。
[img]故意傷害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
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具體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傷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的結果是造成對他人健康的損害。
刑法根據傷害后果不同,分為輕傷、重傷與傷害致人死亡三種情形。
量刑標準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里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本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本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不再適用本條的規定。例如,放火、決水、爆炸、投毒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定罪量刑; *** 婦女或者奸淫 *** 致使被害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6條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38條定罪量刑;搶劫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263條定罪量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 *** 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 *** 的,以 *** 論,從重處罰。
*** 婦女、奸淫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 婦女、奸淫 *** 情節惡劣的;
(二) *** 婦女、奸淫 *** 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 *** 婦女、奸淫 *** 的;
(四)二人以上 *** 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 *** 或者造成 *** 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立案標準: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節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續時間在四小時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計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的,應當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8、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量刑標準: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2、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3、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6、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六條 有組織地多次短時間非法拘禁他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續時間在四小時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計時間在十二小時以上的,應當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二條第一款 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節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盜伐林木案的立案標準及定罪與判刑有哪些
立案 標準: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盜伐林木2至5立方米或者幼樹100至200株以上的,應當立案: 1.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單位或者本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以外采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定罪標準: 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在盜伐森林或其他林木卻仍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實施該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盜伐國家、集體或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 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濫伐林木案的立案標準及定罪與量刑
立案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至1000株的,應當立案:
1.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準并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林木采伐許可證,但違反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數量、樹種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單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超過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數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定罪標準:
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伐林木而仍決意實施。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
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量巨大的(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樹2500至5000株為起點),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4.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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