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規定,非法經營彩票罪是指在沒有有關機關批準的情況下,組織或者利用非法彩票進行 *** 活動的行為。因此,如果網絡 *** 不經過有關機關批準,那么其就構成了非法經營彩票罪。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網絡 *** 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等服務。”由此可見,網絡 *** 如果被認定為 *** ,那么其就違反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3、《網絡安全法》
《網絡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網絡運營者發現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違法活動的擴散,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果網絡 *** 被認定為違法活動,那么網絡運營者就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其擴散。
綜上所述,網絡 *** 如果不經過有關機關批準,就構成了非法經營彩票罪;如果被認定為 *** ,就違反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如果被認定為違法活動,網絡運營者就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其擴散。因此,網絡 *** 的合法性還需要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進一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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