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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訴訟幾審最終判決
- 2、民事案件最多經歷幾次訴訟
- 3、民事訴訟開幾次庭能判
- 4、民事訴訟有三審嗎
- 5、民事訴訟一般開幾次庭
民事訴訟幾審最終判決
是的,民事訴訟是二審終審制。這意味著一個民事訴訟案件經過一審后,當事人如果不服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進行二審。二審判決或裁定即為終審判決或裁定,當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訴。一審程序 在一審程序中,當事人向基層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依法組成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民事訴訟采用兩審終審制。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當事人依法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民事訴訟兩次最終審判。因為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對于同一案件,通常經由一審和二審就已經終局了。一審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不服第二次一審判決的,還有權上訴,二審法院不能再發回重審,必須作出判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不能上訴,可以直接申請上一級法院再審。
法律分析: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對于同一案件,通常經由一審和二審就終局了。一審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不服第二次一審判決的,還有權上訴,二審法院不能再發回重審,必須作出判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不能上訴。
我國民事訴訟采用兩審終審制度。兩審終審制是法院審理案件的一種審級制度,指一個案件需經兩級法院審判后方可宣告終結并發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案件最多經歷幾次訴訟
民事案件一般可以上訴一次,一審不服的,可以上訴至二審。由于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如果此時還是有異議的話,只能申訴,申請再審,但此時二審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并且不會因你的申訴而中止執行二審判決。
民事案件最多上訴幾次民事案件可以上訴一次。我國是二審終審制,即對第一次審判結果不服的可以上訴一次,二審裁定結果為最終結果,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審兩次。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開幾次庭能判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幾次可以審:一般情況下,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即可定案。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法律對民事訴訟案件開幾次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
判決指司法機關對審理結束的案件作出裁決。民事案件一般至少開庭一次,且應以查明案情為標準。《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民事訴訟幾次可以審;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般來說,民事訴訟可能會開庭一次或多次。在一些簡單的案件中,可能只需要一次庭審就能解決爭議。例如,一些債權債務糾紛、物業管理糾紛等,只需要一次庭審就能得出判決結果。但是,在一些復雜的案件中,可能需要多次庭審,以便當事人提交更多的證據和辯論。
民事訴訟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有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同一案件會開兩次庭,根據具體案情判斷。二審發回重審的,一審法院重新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當事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可以申請上一級法院再審。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至少開庭一次,且應以查明案情為標準。法律對開幾次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單一案件僅需進行一次審判階段的庭審,如遇訴訟中止等特殊情況,則可能需要兩次庭審。對于發回重審的二審案件,原審法院將進行新一輪判決,當事方可提出上訴;如果當事人對此判決仍有異議,可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有三審嗎
1、我國目前的民事訴訟沒有三審。我國目前的民事訴訟沒有三審。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如果當事人對生效判決書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幾年民事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之日起3年。中間因不可抗力中斷的,不可抗力消失后繼續計算。
2、【法律分析】: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是沒有第三審的。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回再審。
3、我國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沒有第三審,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回再審。
4、二審不服不可上訴三審。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是沒有第三審的。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回再審。
5、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訴訟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度,二審的審判結果是終審,是沒有第三審的。被告人對經過二審審理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應該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再審由高級人民法院審查。如果事實清楚,卻有錯誤的,會發回再審。
民事訴訟一般開幾次庭
民事訴訟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有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同一案件會開兩次庭,根據具體案情判斷。二審發回重審的,一審法院重新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當事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可以申請上一級法院再審。
在民事訴訟程序中,單一案件僅需進行一次審判階段的庭審,如遇訴訟中止等特殊情況,則可能需要兩次庭審。對于發回重審的二審案件,原審法院將進行新一輪判決,當事方可提出上訴;如果當事人對此判決仍有異議,可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法律分析】對于開庭次數,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來說,簡單的民事案件只需要開一次庭即可,但是,對于復雜的民事案件,很有可能開庭兩次以上;判斷開庭次數應當就具體案件而言,不能一概而論。
民事案件一般至少開庭一次,且應以查明案情為標準。《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如果是簡易程序,三個月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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