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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取保候審法條
- 2、取保候審法律條款
- 3、刑事訴訟中能否取保候審
- 4、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條款有哪些規定
取保候審法條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的法條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根據此條款,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實施取保候審:首先,如果可能的判決為管制、拘役或單獨附加刑的。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與規定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針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種非羈押性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法律條款
1、被取保候審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已交納保證金的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2、取保候審法律條款是什么取保候審法律條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該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對于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要求。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根據此條款,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實施取保候審:首先,如果可能的判決為管制、拘役或單獨附加刑的。
5、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被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刑事訴訟中能否取保候審
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后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取保候審的法律依據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條款中。根據該法,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適用取保候審措施。這些條件通常包括:案件性質較輕、社會危險性較小、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單位、能夠提供擔保人等。
在刑事訴訟法中,取保候審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采用取保候審。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進行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附加刑的,如罪行較輕,無需逮捕,但存在逃避偵查、起訴或審判風險,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可能,可以采取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期限是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刑事訴訟法取保候審條款有哪些規定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其適用條件如下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但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以后,應當配合司法機關辦理案件,應當做到隨傳隨到接受訊問。如果涉嫌犯罪,應當審判。
取保候審傳訊適用刑訴法的具體條文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第六十六條和第六十九條中。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時,應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該條款指出,對于以下幾種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刑事訴訟取保候審法條:首先,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案件。其次,即使可能面臨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但采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造成危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了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根據此條款,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實施取保候審:首先,如果可能的判決為管制、拘役或單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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