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司考《刑事訴訟法》重點:偵查羈押期限
- 2、司考新刑事訴訟法重知識點:上訴、抗訴的方式和程序
- 3、誰有2012司考刑訴的音頻加講義?楊雄的不要~謝謝了哈[email protected]...
- 4、司考新刑事訴訟法知識點: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 5、2018司考《刑訴法》知識點:刑訴法通緝
- 6、2010眾合司考名師課堂:訴訟法內容簡介
司考《刑事訴訟法》重點:偵查羈押期限
1、一)一般羈押期限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間內偵查終結案件。(二)特殊羈押期限 特殊羈押期限,是刑事訴訟法根據案件的特殊需要,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便可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2、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第二回答你的取保候審問題。
司考新刑事訴訟法重知識點:上訴、抗訴的方式和程序
一)方式 上訴一般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并同時提供正本和副本。但上訴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的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制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后,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檢察院二審抗訴只能采用提交抗訴書的方式,也就是說只能采用書面方式。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第221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決定可以書面作出,也可以口頭作出,法律效力相同。口頭決定應當記錄在案,書面決定應當制作決定書,并送達有關人員。不同于判決和裁定,決定一經作出,立刻發生法律效力,沒有上訴和抗訴的問題,但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了對于某些決定可以申請復議和申訴。
刑事訴訟法部分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 第一章:刑事訴訟法概述 刑事訴訟法的概念、制定目的、基本理念、基本范疇等。
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綜合上引條文,AC項合法。《刑事訴訟法解釋》第257條第2款規定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 上訴的案件,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后,改判被告人 死刑立即執行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 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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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新刑事訴訟法知識點: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
1、公安機關是國家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的治安保衛機關,是各級人民 *** 的職能部門,在性質上屬于行政機關。公安機關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公安機關還受同級人民 *** 領導。
2、《2010眾合司考名師課堂:訴訟法》內容簡介如下:主要內容:本書共分為50個章節,內容涵蓋刑事訴訟法概述、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刑事審判概述、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等多個方面。
3、第三章: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的角色與職責。 第四章:管轄 立案管轄、審判管轄和特殊情況的管轄。 第五章:回避 回避的概念、適用人員、回避理由、種類和程序。 第六章:辯護與代理 辯護人的角色、辯護種類、刑事代理。
4、其三,鑒定人負責制度。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鑒定人應當獨立進行鑒定,對鑒定意見負責并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多人參加的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鑒定的程序 選定鑒定人。
5、決定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訴訟過程中,為解決訴訟中的有關程序問題所作的一種處理。決定只用于解決訴訟程序問題,不涉及實體問題。決定可以書面作出,也可以口頭作出,法律效力相同。口頭決定應當記錄在案,書面決定應當制作決定書,并送達有關人員。
6、公安機關在發布通緝令時,有發布范圍的限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3條第2款的規定,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刑事訴訟參與人司考講義;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2018司考《刑訴法》知識點:刑訴法通緝
只有公安機關有權發布通緝令。其他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自行發布通緝令。人民檢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公安機關在發布通緝令時,有發布范圍的限制。
刑事訴訟法偵查行為有以下8種: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被害人;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物證、書證;鑒定;辨認;通緝。《刑訴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一)一般羈押期限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一般情況下,偵查機關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間內偵查終結案件。(二)特殊羈押期限 特殊羈押期限,是刑事訴訟法根據案件的特殊需要,規定在符合法定條件時履行相應的審批手續,便可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2010眾合司考名師課堂:訴訟法內容簡介
《2010眾合司考名師課堂:訴訟法》內容簡介如下:主要內容:本書共分為50個章節,內容涵蓋刑事訴訟法概述、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刑事審判概述、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等多個方面。
刑事訴訟法部分: 第一章:刑事訴訟法概述 刑事訴訟法的概念、制定目的、基本理念、基本范疇等。
對于準備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來說,2010眾合司考名師課堂:刑法(減負版)是一本極具價值的學習資料。這本書針對初學者和沖刺階段的學習者,提供了全面且精煉的刑法知識概覽。全書分為二十四章,內容涵蓋了刑法的重要領域:首先,它深入解析了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幫助考生理解和掌握犯罪行為的不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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