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見證人的身份要求
1、法律分析:見證人需要具有以下資格: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 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要注意,以下幾類人不能作為見證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
2、法律主觀:一般不需要見證人身份證,見證人是指證明這件事確實存在的人,不需要其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保證人有一個先訴抗辯權,即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3、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年滿1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
4、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具備理解及解讀遺囑內容的能力;(三)與遺產無利益關聯。
刑事訴訟法見證人的范圍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見證人的范圍有,下列人員不得擔任刑事訴訟活動的見證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行使勘驗、檢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訴訟職權的公安、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或者其聘用的人員。
法律分析:一是與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系,包括與被告人、被害人或者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系,如系當事人的近親屬;二是與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包括本人和本人的近親屬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某種利害關系。但是,雖然與案件有利害關系,但不會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員,可以擔任刑事訴訟的見證人。
法律分析:法律見證人:刑事訴訟中,偵查人員勘驗與犯罪有關的物品、人身和尸體 ,或者搜查被告人的人身 、物品、住所,或者扣押被告人與案件有關的物品和文件時,需要邀請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人作為見證人到場監督,并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
刑事案件中見證人的身份要求
1、法律分析:見證人需要具有以下資格: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 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要注意,以下幾類人不能作為見證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
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應辨別能力或者不能正確表達的人。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人。
3、刑事案件見證人的要求: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見證人是司法機關根據需要邀請的到場觀察監督某項訴訟行為的實施,必要時可以作證的與本案無利害關系的人。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