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公開軟件路徑犯法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布軟件漏洞違法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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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源碼免費分享違法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不違法。
1、一般情況下如果不以牟利為目的去分享資源是不犯法的。
2、如果不是合法內容,就肯定不是犯法的。最好查詢當地官方網站獲得第一手權威信息。
[img]自己買的正版軟件,發到網上,與別人共享,犯法嗎??
犯法?。∏址噶塑浖鏅嗨姓叩闹R產權。
具體法條如下: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 第二章 /? 第八條? ?(侵犯了著作權人第四和第七子條目的權益,詳見如下加粗提示。)
軟件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四)復制權,即將軟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五)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七)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以下詳略……
你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下: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本條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并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于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復制或者部分復制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二)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三)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采取的技術措施的;
(四)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五)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
有前款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行為的,可以并處每件100元或者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行為的,可以并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至少罰款100元一次(就是你別人下載你發發布的軟件的次數來計算),或者按照軟件購買的價格的1~5倍罰款。如果你軟件是2000元購買的,最低罰款2000元。
趕快刪掉吧。
以上法條全文地址來源于《中央人民 *** 》官網。全文網址如下:
網頁鏈接
公開出售個人編寫的軟件的法律問題?
出讓軟件的行為,屬于自己著作權的權利之一—獲取報酬的權利。
一、轉讓的概念
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其作品財產權部分或全部轉移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二、轉讓的特征
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
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
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于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提供盜版軟件下載地址犯法嗎
我國的《著作權法》明確地對制造、銷售盜版的行為予以禁
止,并規定了很清楚的法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
損失等。對僅僅使用盜版產品的行為,法律并沒有作出違法性的規
定。
但是,在計算機軟件的法律保護上,情況是不一樣的,人們所說
的"使用盜版軟件"的行為是為法律所禁止的、是違法的。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對最終用戶的合法使用和違法責任作了
規定。
記:那么,我國法律是怎樣對"使用盜版軟件"的違法性作規定的?
許:我國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對此作了有關規定。主要是
其中的第二十一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對最終用戶的行為作
了規定。
【第二十一條合法持有軟件復制品的單位、公民,在不經軟件著作
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件裝入計算機內;
(二)為了存檔而制作備份復制品。但這些備份復制品不得通過任
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一旦持有者喪失對該軟件的合法持有權時,
這些備份復制品必須全部銷毀;
(三)為了把該軟件用于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
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協議外,未經該軟件著作權人或者
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文本。】
第二十一條規定了合法持有軟件者的幾項權利,即合法購買后,可
以將軟件裝機、備份、為實際使用的需要作些修改。但是,如果要
出賣這套軟件的話,則須將備份刪除;修改的軟件也不能隨意向別
人提供。按這樣的要求行事,才是合法的使用,即通常所說的:
"每一臺電腦要用一套正版軟件"或"每一套正版軟件只能用在一臺電
腦上"。
為什么要對計算機軟件的最終用戶的權利作出如此嚴格的限制呢?
因為軟件的復制太容易了,如果法律不對用戶的復制行為加以限制
的話,就不會有什么人去買正版了,軟件開發者的權益就得不到保
護了。
這條指的是合法持有軟件的用戶的權利,至于非法的持有者(包括
非法購買的和借用他人的)就沒有裝機、備份、修改的權利了。
第三十條除本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有下列
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
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并可以由國家軟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
門給予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六)未經軟件著作
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復制或者部分復制其軟件作品;…】
這一條列舉出具體的侵權行為并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其中第
(六)項就是非法復制。大家需要明白這一點:裝機就是復制。把
借來的或非法購買的軟件裝入電腦,就是非法復制,因為未經軟件
著作權人或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
【第三十二條軟件持有者不知道或者沒有合理的依據知道該軟件是
侵權物品,其侵權責任由該軟件的提供者承擔。但若所持有的侵權
軟件不銷毀不足以保護軟件著作權人的權益時,持有者有義務銷毀
所持有的侵權軟件,為此遭受的損失可以向侵權軟件的提供者追
償?!?
這條規定的是,如果在不知道軟件是侵權物品的情況下,商店進了
盜版軟件或消費者購買了盜版軟件,侵權責任由盜版軟件提供者承
擔;但必要的話,不知情的持有人仍有義務銷毀盜版軟件,其所受
損失可向提供人追償。
上面這三條規定,涉及的是最終用戶使用軟件的權利和非法持有、
使用軟件的責任。從中我們可以看到,使用盜版軟件是違法的。
從一些方面來說,它是違法的,不過現在仍沒有確切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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