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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必須有辯護律師嗎
1、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2、可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辯護權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且在審判、審查起訴、偵查階段都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3、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須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當事人認罪認罰律師無罪辯護的工作包括什么?
1、當事人認罪認罰律師無罪辯護的工作包括: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以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對案件處理提出法律意見并且確保當事人認罪認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2、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具備做無罪辯護的可能性,辯護律師的職責在于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減輕處罰、免于處罰的辯護意見。在案件審判程序中,被告人認罪認罰被視為從輕處罰的情節,辯護律師可據此進行辯護。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
3、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可以做無罪辯護的。刑事案件辯護律師的職責就是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減輕處罰、免于處罰的辯護意見,在案件審判程序中,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屬于從輕處罰的情節,辯護律師可以依據從輕處罰的情節上進行辯護。
什么是刑事辯護,辯護人的訴訟權利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辯護的定義為:刑事辯護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和理由,說明被告無罪、罪輕或應當減輕、免除處罰的訴訟活動。辯護基于法定的辯護權而產生,是針對控訴而提出并同控訴相對立的—種基本的訴訟職能。
辯護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證據和理由,說明被告無罪、罪輕或應當減輕、免除處罰的訴訟活動。辯護基于法定的辯護權而產生,是針對控訴而提出并同控訴相對立的——種基本的訴訟職能。
法律主觀:根據法律規定,刑事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法律有權成為辯護人的主體,根據事實和證據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觀點和理由。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關案件情況,提供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的權利:獨立辯護權。獲得通知權。參加法庭調查和辯論權。拒絕辯護權。閱卷權和會見、通信權。其他權利。
全國十大刑事律師?
張思之律師是中國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曾榮獲“全國十佳律師”稱號。他在刑事辯護領域有著深厚的理論功底和實踐經驗,以獨到的辯護策略和堅定的法律信仰,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第四名:易勝華 易勝華律師是中國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曾多次成功代理重大刑事案件。
國內有名的刑事律師包括顧永忠、李貴方、關振海、李肖霖、張青松、錢列陽等。顧永忠律師是中華全國律協刑委會主任,同時也是中國政法大學的刑訴法學教授,他在刑事辯護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和深厚的學術背景,以職務犯罪辯護為主,辦理過眾多重大刑事案件。
田文昌律師,作為京都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被尊稱為刑辯界的祖師級人物。他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豐富的辯護經驗在業界享有盛譽,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如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廷案等。 顧永忠律師,現任中華全國律協刑委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學教授,是一位資深的刑事辯護律師。
田文昌律師,曾是一名高校教師,后成為全國律協刑委會主任,現今年事已高(近80歲),多數時間已退居二線,但偶爾仍會承接案件。 顧永忠律師,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專注于刑事訴訟與律師制度的研究,同時 *** 律師。目前不清楚他是否仍在承接案件,但他是全國律協刑委會主任,專業能力出眾。
無罪辯護刑事律師
律師代理刑事案件刑事訴訟無罪辯護咨詢律師,做無罪辯護,在一審階段,收費標準是6500到50000元不等,具體在偵查、審查起訴及審理階段,分段收費。當然,律師還會考慮無罪辯護案件刑事訴訟無罪辯護咨詢律師的難度、花費時間及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一般情況下,無罪辯護的律師費用比較高。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無罪辯護咨詢律師: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結果只有兩個。一個可能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另一個是被告人被判決無罪。無罪辯護的原則,是指律師在為被告人進行辯護的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準則。
首先,如果控訴方的指控證據存在明顯不足,不足以確鑿地證明被告人的罪行,辯護律師可以據此主張無罪。其次,依據法律規定,如果存在如下情況,也應認定被告人無罪:被告人的行為盡管存在,但其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不大,按照法理不應被視為犯罪。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做無罪辯護也是有用的,但實際上無罪辯護的法律風險非常大,無罪辯護意味著犯罪嫌疑人自己的態度也是認為不構成犯罪,代表了犯罪嫌疑人是不認罪的,在不認罪的情況下就失去了從輕處罰的機會。但是做無罪辯護是犯罪嫌疑人應有的權利。
無罪辯護中律師先接受委托,之后閱卷,會見,調查核實和確認無罪的理由是否成立。無罪辯護在中國里面應用的非常少,因為律師知道勝訴率非常低,所以通常都做罪輕辯護,但是刑事訴訟無罪辯護咨詢律師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同時做有罪辯護和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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