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交通管理局規定,出租車必須按照計價器計費,不得亂加價或不打表收費。如果出租車司機不按照計價器計費或者不打表收費,將被處以罰款和扣除駕駛證的處罰。
具體的處罰規定如下
一、次違規
如果出租車司機次被發現不按照計價器計費或者不打表收費,將被處以500元罰款,并扣除2分駕駛證。
二、第二次違規
如果出租車司機第二次被發現不按照計價器計費或者不打表收費,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并扣除6分駕駛證。
三、第三次違規
如果出租車司機第三次被發現不按照計價器計費或者不打表收費,將被處以2000元罰款,并扣除12分駕駛證。同時,出租車司機將被吊銷駕駛證,不得繼續從事出租車駕駛工作。
貴陽市交通管理局對出租車不打表收費的行為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和處罰。出租車司機必須按照計價器計費,不得亂加價或不打表收費。一旦被發現違規,將被處以罰款和扣除駕駛證的處罰,甚吊銷駕駛證。因此,出租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保證乘客的合法權益,維護出租車行業的形象和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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