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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人開庭翻譯費用誰承擔
1、法律分析: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如嫌疑人經濟條件好,可由他們自己出錢;如嫌疑人沒能力出,則由法院出。總之,要切實保證聾、啞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并且將這種情況記明筆錄。
2、當事人是聾啞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免費手語翻譯人員。法院受理申請后,可以轉送有關法律援助機構要求提供手語援助或者直接聘請相關手語翻譯人員。如果當事人經濟條件允許,也可以自己聘請手語翻譯人員,并在開庭前向法院申請翻譯人出庭。
3、法律分析:聾啞人在平時交流的時候一般都是使用手語的,如果在刑事法庭當中有聾啞人和整個案件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那么在庭審進行當中應該有指派的翻譯員為這些聾啞人進行翻譯的。
刑事訴訟法聾啞人翻譯的規定是什么
1、法律分析:聾啞人在平時交流的時候一般都是使用手語的,如果在刑事法庭當中有聾啞人和整個案件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那么在庭審進行當中應該有指派的翻譯員為這些聾啞人進行翻譯的。
2、對于聾啞人需要翻譯人員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并且將這種情況記明筆錄。
3、法律分析: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如嫌疑人經濟條件好,可由他們自己出錢;如嫌疑人沒能力出,則由法院出。總之,要切實保證聾、啞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并且將這種情況記明筆錄。
公安審理聾啞人找的翻譯能不能同時做雙方翻譯
1、公安機關在訊問聾啞犯罪嫌疑人時要請手語翻譯,由翻譯將公安機關的問話翻譯給犯罪嫌疑人,再由翻譯將犯罪嫌疑人的回答翻譯給警察。
2、這個是可以的,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訴訟的權利,但如果當事人有少數民族或者外國人的話,是需要翻譯才能保證訴訟的正常進行的話是可以翻譯的。《刑事訴訟法》第九條,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3、檢察人員存在應當回避情形自應回避,更不得擔任案件翻譯人員。與辦案人員不得同時擔任證人、鑒定人、辯護人等不同的是,檢察人員擔任翻譯人員并不存在職責沖突,甚至可以說,即便是辦理案件的檢察人員同時擔任案件翻譯人員,也不存在工作職責沖突的問題。
4、當事人是聾啞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免費手語翻譯人員。法院受理申請后,可以轉送有關法律援助機構要求提供手語援助或者直接聘請相關手語翻譯人員。如果當事人經濟條件允許,也可以自己聘請手語翻譯人員,并在開庭前向法院申請翻譯人出庭。
5、對于聾啞人需要翻譯人員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訊問聾、啞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有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參加,并且將這種情況記明筆錄。
6、法律分析:聾啞人在平時交流的時候一般都是使用手語的,如果在刑事法庭當中有聾啞人和整個案件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那么在庭審進行當中應該有指派的翻譯員為這些聾啞人進行翻譯的。
法律是如何規定翻譯人員的
1、法律分析:訴訟中的翻譯人員翻譯人員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接受公安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者聘請,為參與訴訟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少數民族人員、盲人、聾人、啞人等進行語言、文字或者手勢翻譯的人員。翻譯人員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1)能夠勝任語言文字翻譯工作,有為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的能力。
2、法律分析: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地語言、文字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翻譯人員的規定為:適用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翻譯人員有權了解有關的案件情況;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補償;有權查閱記載其翻譯內容的筆錄。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了翻譯人員的擔任的條件,且翻譯人員的職責是必須如實翻譯并準確表達當事人的語言等義務。刑事訴訟的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地語言、文字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
4、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審判人員認為自己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應當申請回避,而翻譯人員是適用回避制度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有權申請審判人員回避。
5、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中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地語言、文字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翻譯人員具有如實翻譯并且準確表達的義務。同時,翻譯人員也適用回避制度。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九條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6、刑事訴訟的翻譯人員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地語言、文字(包括聾啞手勢和盲文)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來源長春律師網頁鏈接 翻譯人員法律規定翻譯人員必須是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有刑事訴訟法第22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聾啞人可以判死刑嗎
法律分析: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主觀:適用的, 聾啞人犯罪 有 死刑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聾啞人不屬于無責任能力的人,他們沒有喪失辨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如果以自己的生理缺陷而無視法律,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同樣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答案】:A、D 本題考查刑法。A、D項正確,根據《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B項錯誤,根據《刑法》第十九條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聾啞人或盲人犯罪,按照我國《 刑法 》規定的罪行及量刑承擔刑事責任,但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聾啞人或盲人犯罪的,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不符刑事責任,但是對于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應當對其從輕減輕。
聾啞人是完全刑事行為能力的人,必須承擔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聾啞人殺人后,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盲人是指喪失視覺能力的人。我國刑法規定,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但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又聾又啞或者盲人雖然生理上出現殘疾,但其精神或智力是健全的,所以具體要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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