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何為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效力有哪些?,以及何為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的效力有哪些規定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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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產生什么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訴訟時效又被稱為消滅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量滿時,其公力救濟權歸于消滅的一種時效制度,一旦過了訴訟時效,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于消滅。
法律主觀:過了 訴訟時效 產生什么后果超過訴訟時效需要承擔不利后果,合法權利超出期限不再受到保護。如果債權有 “時效已過”之事實,義務人主張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權利的請求權被阻卻,義務免于履行。
法律主觀:我們都知道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受理后查明滿,發生勝訴權消滅的法律效果。這表明在我國現毛事立法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并未喪失程序上的訴權,即起訴權。因此當事人在護住時效期間屆滿后仍有權起訴,法院發受理,而不能裁定順起訴。
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
新《民法典》訴訟時效的規定是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時間,最長權利保護期間是二十年時間。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者說是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訴訟時效期間的具體規定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客觀:我國法律規定了哪些訴訟時效?一般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一般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二年。
解釋一下訴訟時效的概念,舉個例子。謝謝!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于消滅。例如:甲12年2月3日向乙借款1萬,約定期限1年。
時效。時效是因法律的規定而產生的一種時間上的效力。時間是一種事實狀態,由于法律的規定,時間具有了法律意義。時效是一種法律事實。法律對時效的規定是強制性規定。
簡單來說:訴訟時效就是起訴能贏的時間斷。如欠款,A欠B的錢,約定10年2月還,到了10年2月,卻沒有還錢,這種情況一般就有2年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
民法典訴訟時效塑及效力
1、一般的訴訟時效 一般的訴訟時效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法律主觀:民法訴訟時效有沒有溯及力民事訴訟時效,民事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勝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
3、法律主觀:民法典中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么民法典中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法律主觀:民法典關于 訴訟時效 的規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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