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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名詞解釋
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可以選擇尋求不同的救濟模式,如可以進行訴訟,也可以選擇仲裁或者調解等訴訟外爭議解決方式。包括私力救濟機制、社會救濟機制和公力救濟機制。私力救濟,系指在沒有中立第三方介入的情形下,依靠自身或者其他私人力量解決糾紛,實現權利。
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是指社會中各種糾紛解決的方法,以他們特有的功能和作用共同存在,協調發展,構成滿足社會成員多元需求的糾紛解決機制。我國現行的民事糾紛解決機制主要包括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解決糾紛的方式各具特色。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通過多種不同的糾紛解決方式,包括調解、仲裁、訴訟等,以及各種形式的調解和仲裁機制,來處理各種類型的糾紛。這種機制旨在為當事人提供更加靈活、便捷和高效的糾紛解決方式,同時也能夠滿足不同當事人的需求和偏好。
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以其特定的功能和運作方式相互協調、共同存在,所結成的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多樣性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調整系統。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概念包含以下幾個要素:多種多樣的糾紛解決方式:這包括訴訟、仲裁、調解、協商、和解等多種形式。
簡單地說,就是由于當前矛盾糾紛主體的多元化、類型的多元化、訴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徑等也應多元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結成一種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多樣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運作調整系統。
多元化糾紛解決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可以分為:訴訟和非訴訟。訴訟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解決。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 *** 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與傳統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較而言的。
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可以分為:訴訟和非訴訟。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 *** 等。
法律分析:訴訟方式即法院判決;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 *** 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與傳統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較而言的。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原理與實務內容簡介
1、在第一章,對糾紛和糾紛解決機制進行了概念解析,明確了評價標準,并對各種解決方式進行了評估。第二章深入探討了社會變遷如何引發利益沖突,并闡述了其與糾紛解決的關系。協商和和解是解決糾紛的常見手段,第三章介紹了協商的概念、程序和關鍵要素,以及和解的重要性。
2、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社會中多種解決途徑如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和訴訟等,根據各自功能和特性,形成互補的程序體系與動態調整機制。在多元化社會中,隨著主體多樣性和需求的復雜性,以及利益沖突的多元化,構建適應性糾紛解決機制顯得尤為重要。
3、第一編“糾紛解決原理”闡述了糾紛解決的基本原理,以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ADR)的類型、起源與發展。第二編“糾紛解決制度與程序”介紹了我國民間性、行政性、司法性以及專門性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制度和程序的分析。
4、《人民調解原理與實務》一書深入探討了人民調解制度的中國特性和實踐價值。人民調解,作為一項獨特的法律制度,依托于依法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當事人自愿參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運用說服教育和耐心疏導,促成雙方和解,以協議形式解決紛爭。
5、范愉的代表性著作包括:《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6月,51萬字,曾獲多項獎項。《ADR原理與實務》(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11月,61萬字。《非訴訟程序(ADR)教程》,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38萬字。
6、她的學術成果豐碩,其中包括《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研究》,該著作于2000年出版,曾多次獲得重要獎項,如2008年錢端升法學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以及司法部法學優秀科研成果獎和北京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法院多元調解是立案嗎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法院多元調解不是立案。案件只有進入立案狀態之后才能確定一般要進行庭審還是先行調解。先行調解和多元調解并不是一個概念。多元調解是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之一刑事訴訟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一般在法院在給當事人開具立案通知書之前發放多元調解書,接受調解的,由法院的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不再走訴訟手段。
法院多元調解不是立案。案件進入立案狀態之后才能確定一般要進行庭審還是先行調解。先行調解和多元調解并不是一個概念。多元調解是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之一,一般法院在給當事人開具立案通知書之前發放多元調解書,接受調解的,由法院的調解員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就不再走訴訟手段。
是,對方已經起訴,但還沒有正式立案,僅屬訴前調解,若調解不成,法院立案庭再正式立案。多元調解是法院的一個調解系統,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有人向法院起訴你,然后法院組織調解的意思。
元調解不一定是已經起訴,如果對方起訴,會收到起訴狀副本的。在對方已經起訴的情況下肯定會收到訴訟狀副本的,收到訴訟狀副本代表對方已經起訴。對方起訴,大多數民事糾紛在正式審理之前都會先進行調解的,若接受調解,法院會制作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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