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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醉駕無事故初犯怎么判
醉酒駕駛沒有造成交通事故,并且是初犯的,在認罪態度良好的情況下,有可能被判處緩刑。
根據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近年來,多地開始出臺相關規定,調整醉駕入刑標準,不過要注意,醉駕不起訴并不意味著放縱犯罪,對于酒精含量不高的、犯罪情節輕微的、嫌疑人認罪認罰且沒有從重情節的,可以適當從寬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img]醉駕但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醉駕但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應按下列標準處罰:依法會被吊銷駕駛證,五年之后才能重新獲取駕照。如果是駕駛營運車輛的,則吊銷駕駛證之后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同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新的交通法發布之后,把酒駕又重新的帶入到大家的視野之中,而且公安機關對于酒駕的查處力度也不斷加大,那么 醉駕 沒有發生 交通事故 怎么處罰?對于這種情況一般將 罰款1000元—2000元、扣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對于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 罰款5000元,扣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一、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 拘役 ,并處 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知識關聯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 危險駕駛罪 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 超載 或者 超速 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 行政處罰 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 妨害公務罪 等其他犯罪的,依照 數罪并罰 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五、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犯罪嫌疑人 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制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 證人 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 刑事訴訟法 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訴訟 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 取保候審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 保證金 的,可以 監視居住 。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 逮捕 。 三、八種從重處罰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 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 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以上內容我們得知對于醉駕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也是不同的,對于飲酒駕駛營運車輛、飲酒后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飲酒且沒有駕駛證的、酒后超速行駛的都將給予嚴重處罰,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因此大家不要 酒后駕車 ,違反交通安全。
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律師解答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吊銷駕駛人駕駛證,五年之后才能重新獲取駕照。如果是駕駛營運車輛的,則吊銷駕駛證之后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同時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四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會怎么判
醉駕 未造成嚴重 交通事故 的,涉嫌 危險駕駛罪 ,不構成 交通肇事罪 。血醇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處1-6個月 拘役 的 刑罰 。相關因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沒有具體的量刑標準,綜合各地基層法院的量刑案例,血醇80毫克/100毫升的,基準刑為一個月的拘役,每增加2毫克/100毫升增加1天的拘役,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的增加一個月的拘役。 法律規定: 一、《 刑法 》第四十二條 【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 罰金 :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 醉酒駕駛 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 酒后駕車 ,80毫克以上認定為 醉酒駕車 。以上是對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會怎么判問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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