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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民事訴訟監督2016了保障和規范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訴訟監督職責民事訴訟監督201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試行)》已于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即日起施行。
檢察院對行政訴訟案件進行監督民事訴訟監督2016的方式: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與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的級別相同。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的,人民檢察院也應當通過下級人民檢察院進行抗訴民事訴訟監督2016;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抗訴必須受理并要開庭審判。
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規范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訴訟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試行)》已于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即日起施行。
《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試行)》已于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即日起施行。
《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這一規則的制定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的監督:如果發現行政訴訟中有違法情況,作出的判決違法或者執行活動違法,檢察機關有權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2016年民事訴訟法
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監督2016的程序(一)第一審普通程序;(二)簡易程序;(三)第二審程序;(四)審判監督程序;(五)特別程序;(六)執行程序。
C錯誤;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民事訴訟監督2016,并由當事人互相質證,D正確。
【答案】:C 《民事訴訟法》第 35 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 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A 選項錯誤,C 選 項正確;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如果是民事案件,上訴期為十五日。四月二十二日收到判決書,上訴的最后一天是五月七日。法律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中非訴程序包括“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1、特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和非訟案件時所適用的特殊審判程序。這類程序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訴訟程序,其特點在于案件的性質和審理的目的。特別程序適用于解決特定的法律問題,如確認選民資格或處理無爭議的財產權益等。督促程序是民事訴訟法中的一種快速解決債務糾紛的程序。
2、特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某些非民事權益糾紛案件所適用的特殊程序,與此對應的是概念是通常訴訟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民事審判程序的一種,與普通程序相對。普通程序即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通常適用的程序,一般包括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
3、法律分析:非訴訟程序是指民事程序中不解決民事權利義務糾紛的程序,與訴訟程序相對應。包括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但特別程序中的選民資格案件不屬于非訴訟程序。
4、法律分析:非訟程序有三種:申請支付令的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應當由該公民的近親屬為代理人,但申請人除外。近親屬互相推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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