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老房子收回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村大隊要收回開荒地都有什么補償?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
-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時,地上房屋如何補償?
- 農村房前屋后栽樹的土地被征收有補償嗎?
- 農村的房子不住了是不是要收回?為什么?
- 最高補償“8000元”,福州電動車回收補償標準這么定, 你怎么看?
- 村大隊要收回開荒地都有什么補償?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時,地上房屋如何補償?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收回,依據就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如果達成了征收協議,土地使用權就自然收回。該條例規定有兩種補償方式。一,貨幣補償。二,產權調換。貨幣補償依據十九條,以相鄰地段商品房價格為參照,取得國有土地證的院落按房屋的價格評估。產權調換以改善居住條件,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為法定原則,即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登記的面積越拆越大,越拆越好。《民法典》359條法定的住宅用地使用權70年自動續期。選擇補償方式是拆遷征收中最重要的問題,依法陽光的選擇補償方式是支持拆遷征收工作的起點,支持建設美麗的家園!!!!!
農村房前屋后栽樹的土地被征收有補償嗎?
農村房前屋后栽樹的土地征收有補償但是歸集體收入,只有院內房屋附著物補償歸個人所有。因為土地是集體的,個人只有使用權,院外的樹也是在集體土地上種的,自己可以處理,但土地沒有取得使用權,所以不給補償,宅基地補償也歸集體。因為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
農村的房子不住了是不是要收回?為什么?
農村的耕地、宅基地是歸村集體所有的,個人只有承包權、使用權。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卻是屬于個人私有財產。由于農民進城居住了,加上病老去世,閑置房開始出現。但因其是私有財產,國家和集體都不能隨便收回,只有在房主或房子的所有權繼承人的同意下,方能有償收回。如今強拆規定是違法的。
就連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如房主戶口仍在農村,且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也不可隨便收回,也只有在戶主同意下有償收回。那些戶主戶口己轉出農村,或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宅基地,也只有在上面的房子倒塌后,由村集體收回。
最高補償“8000元”,福州電動車回收補償標準這么定, 你怎么看?
福州電動車回收補償標準看著很吸引人,最高補償“8000元”,但實際上并非如此,首先補償有很多限制條件,其次8000元也不是8000元現金。
辦理回收補償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進行回收補償的電動車必須是2019年10月9日(含)之前在鼓樓、臺江、晉安倉山、馬尾五城區登記上牌的綠色號牌電動車。(這些地方也是未來禁行的區域)
辦理回收需要本人及同一戶籍16周歲以上其他人員簽署放棄購買電動自行車權利的承諾書,也就是說,辦理回收補償之后,同一戶籍16周歲以上其他人員都不可以再購買新電動車上牌了!回收車輛必須含蓄電池、電機車架等主要構件,辦理時需車主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辦理。單單是一條不可以再購買新的電動車就讓很多人為難了吧,畢竟就目前來說電動車還是最方便的出行交通工具,購買成本低,使用成本低,關鍵詞短途出行還方便!
補償標準以6個月為期限分為兩檔標準:回收補償政策正式施行之日(即2019年11月10日)起6個月內將電動車回收補償的,補償標準為:
使用時間在3年以內(含3年)的電動自行車(以初次登記上牌時間為準),補償有效期為4年的榕城一卡通(4年內每年度預充值2000元額度,限當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現金;
使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電動自行車(以初次登記上牌時間為準),補償有效期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內每年度預充值2000元額度,限當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現金。
回收補償政策正式施行之日(即2019年11月10日)起6個月后將電動車回收補償的,補償標準為:
使用時間在3年以內(含3年)的電動自行車(以初次登記上牌時間為準),補償有效期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內每年度預充值2000元額度,限當年度使用)或者900元現金;
使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電動自行車(以初次登記上牌時間為準),補償有效期為2年的榕城一卡通(2年內每年度預充值2000元額度,限當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現金。
總結一下就是3年內的電動車可以折舊900元現金,3年以上的只能折舊600元。而所謂的8000元也只是城市一卡通的預充值額度,根據實際情況每年預充值2000元,最高年限是4年。所以8000元的補償只是一個噱頭!
村大隊要收回開荒地都有什么補償?
開荒地被收回一畝補1200塊錢。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OK,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