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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刑事案件沒有撤銷可是收到法院民事訴訟
1、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兩個法理關系進行調整民事訴訟和取保區別,不能互相轉換與替代。一般是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賠償,但也沒有限定是刑事審判前不能主張民事賠償。如果法院先行民事裁定則屬于先行民事賠償,這里可以存在著被害人的醫療救助費、生活費或必須急于支付的費用,這是完全可以的。
2、法律分析民事訴訟和取保區別:如果沒有違反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僅是民事糾紛,則不受影響。
3、收到起訴書意味著刑事案件已經進入公訴階段。正常情況下1到3個月就會開庭,到時會提前給發傳票的,上面會有開庭日期。說明案件已到審判階段。至于何時開庭,看案件適用的程序,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以及法院的排期。法律分析分三種情況來談。
4、因為這個案件正在走公訴程序,被害人提出自訴的法院是不會受理的,但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法院會受理并在刑事訴訟流程結束后開展民事訴訟。公訴案件被害人是沒有權力提出撤案的,只有公檢法在查清案件事實結案后認為該案件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經審批后方能撤案。
5、如果檢察院不起訴了,不需要去法院了,案子在檢察院就結束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6、《民事訴訟法》第69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期間有民事糾紛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沒有違反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僅是民事糾紛,則不受影響。但是還是將按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民事糾紛涉事較大,則根據具體情況再判斷。
在取保候審期間若遭受到民事訴訟的指控,其自身權益是否會因此而產生潛在的影響需依據具體的實踐情境來進行考量。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違反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僅是民事糾紛,則不受影響。
如果只是參與家庭糾紛,摔了點東西,即使受害人報警,也沒有什么事,不會因此而被收所。如果所摔的東西,價值超過五千元,構成犯罪的,則另當別論,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人員也就會被收所。
證據不足取保后可以民事訴訟嗎?
1、不可以。如果是民事案件不存在取保候審民事訴訟和取保區別,當然應當按照規定,承擔民事義務(包括民事賠償,還款等給付義務)民事訴訟和取保區別;如果是刑事案件,取保候審,不一定是證據不足(如果證據不足,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應當解除羈押),只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2、對公安機關偵查后認為傷害證據仍然不足,或難以查清,或公安機關不認為是犯罪的輕傷害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對特殊案件實行“有限公訴”。
3、法律分析:取保候審到期后還會不會被起訴是難以判定的,如果證據不足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再起訴了。但如果再發現不利的證據,司法機關還可以再啟動公訴程序。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
4、刑事立案證據不足告民事侵權是合理的。如果針對某一個案件提前了刑事立案但是因為證據不足的情況被駁回沒有被受理的,可以繼續提起民事訴訟,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將會對案件進行相關的審理決定是否給予受理。 刑事立案證據不足告民事侵權是合理的嗎民事訴訟和取保區別?刑事立案證據不足告民事侵權是合理的。
5、刑事犯罪證據不足但是民事侵權行為證據確鑿,當事人可以依法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對方拒不履行的可以通過另行法院起訴,經法院審理民事侵權行為成立的,會依法作出賠償判決要求。定罪量刑證據不足,侵權責任的證據充足,也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的區別
1、【法律分析】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2、法律分析:案件性質不同: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刑事訴訟解決的是被告人的犯罪和刑罰問題。
3、法律解析: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 權利和義務 的爭議。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 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起訴后,被告可以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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