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作為江蘇省的省會城市,交通繁忙,交通違法現象時有發生。其中,闖黃燈違法行為是比較常見的一種。為了規范交通秩序,南京市交警部門在2014年制定了相應的處理方式,以下是詳細介紹
一、違法行為的認定
南京市交警部門認定闖黃燈違法行為的標準是當黃燈亮起時,如果車輛已經進入路口,則不認定為違法行為。如果車輛在黃燈亮起后仍未進入路口,則認定為違法行為。
二、處罰方式
對于闖黃燈行為,南京市交警部門會根據車輛類型和違法情節進行罰款處理。具體罰款標準如下
(1)機動車駕駛員闖黃燈,罰款100元;
(2)非機動車駕駛員闖黃燈,罰款20元。
闖黃燈行為也會被計入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記分中。根據南京市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闖黃燈會被記3分,非機動車駕駛員闖黃燈會被記1分。
三、處理流程
1.現場處理
當交警在巡邏或者執勤時發現駕駛員闖黃燈的違法行為,會立即上前進行處理。處理方式包括罰款和記分,同時交警會對駕駛員進行相應的交通安全教育。
2.違法處理通知書
如果駕駛員在闖黃燈行為中逃逸或者被交警攔截后未能當場進行處理,南京市交警部門會向其發送違法處理通知書。駕駛員可以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理,也可以通過郵寄等方式進行處理。
以上就是南京市交警部門在2014年制定的闖黃燈違章處理方式的詳細介紹。希望廣大駕駛員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違法闖黃燈,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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