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民事訴訟法198條再審規定
- 2、民事訴訟法205條再審規定
- 3、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
- 4、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定
- 5、再審的審理范圍是什么
民事訴訟法198條再審規定
法律分析:依據新的民事訴訟法第198條,法院依職權提起再審包括: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決定。
《民事訴訟法》第198-213條均是關于再審的法律規定。比如:《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民事訴訟法》第198-213條均是關于再審的法律規定。比如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去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不需要交訴訟費,但是特殊情形除外。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二十八條及《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再審收費不 再審不需要交訴訟費,但是特殊情形除外。
民事訴訟法205條再審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5條再審規定如下: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2、法律分析: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3、民事訴訟法第205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
法律分析:民事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解決的是在再審審理過程中,法院對生效裁判中哪一部分進行重新審理,并對此做出再審裁判的問題。審理范圍的確定主要涉及到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就原審裁判進行全面審理還是限制審理;二是對當事人提出的超出原審范圍的訴訟請求是否審理。
法律分析:再審是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的內容、形式進行審理。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綜上所述,民事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是法院在再審過程中決定復審的范圍,這涉及對原審裁判的全面審視還是限制性審理,以及是否考慮當事人在原審之外提出的訴訟請求。這一范圍的界定確保了再審過程的針對性、效率和公正性,同時也限制了超出原審范圍的請求,以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謹性和一致性。
法院應在再審請求范圍內或在抗訴支持當事人請求的范圍內審理再審案件。當事人的再審請求超出原審訴訟請求的,不予受理;符合另案訴訟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可以另行起訴。當事人超出原審范圍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不屬于再審審理范圍。
其次,再審程序的審理范圍通常限于原生效裁判的錯誤部分,而不是對案件進行全面審理。最后,再審程序的審理結果可能是維持原生效裁判、撤銷原生效裁判并重新審理,或者改變原生效裁判等。
民事訴訟再審的范圍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但根據《民訴意見》第209條,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可以申請再審;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可以申請再審的裁定
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裁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認為發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法律分析: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裁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認為發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錯誤的,可以申請再審。
在中國法律體系中,以下案件的生效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民事案件:涉及民事權益的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例如,對于判決或裁定有重大錯誤或明顯不公正的民事判決,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刑事案件:當事人因犯罪行為被判刑后,如果認為判決存在重大錯誤,導致其無辜受罰,可以申請再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第一次全國民事再審審查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法[2011]159號)第6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駁回起訴以及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的裁定不服申請再審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作者簡介:唐湘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北京資深律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法律分析: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申請再審。 上述裁定是因當事人形式上的訴訟條件不齊備而作出。 例如,訴訟請求不明確將導致起訴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 因此,裁定在生效后即產生了當事人不得再以同樣請求、事由起訴的既判力,可以申請再審。
再審的審理范圍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解決的是在再審審理過程中,法院對生效裁判中哪一部分進行重新審理,并對此做出再審裁判的問題。審理范圍的確定主要涉及到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就原審裁判進行全面審理還是限制審理;二是對當事人提出的超出原審范圍的訴訟請求是否審理。
審理范圍的確定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其一,決定是全面審視原審判決還是限制性審理;其二,對于當事人在原審之外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否納入審理范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院應依據再審請求的具體范圍或抗訴支持的當事人請求范圍來進行審理。
法律分析:再審是對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的內容、形式進行審理。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再審范圍僅限于以下情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當事人可在基層法院審理范圍內申請再審;以及在上訴審中,若當事人判定原判決、裁定存在錯誤,則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
法院不同:(1)第三人撤銷之訴:原判決法院;(2)再審:原判決法院或其上級法院。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適用條件如下:適用主體。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主體為有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請求權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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