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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錯誤要怎么辦
1、法律主觀:可以去重新認定,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受傷害職工或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請行政復議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工傷認定錯誤糾正方式如下: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認為工傷認定有錯誤的,可以在15日內向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勞動鑒定委員會此次做出的工傷認定為最終結論。
3、法律主觀:工傷認定單位不認是單位員工該怎么辦在發生工傷事故后,如果單位未在規定的30天內申請工傷的,工傷職工應當及時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
4、法律分析: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提起行政訴訟。
對工傷鑒定結果有異議幾日內重新鑒定
對工傷鑒定結果不服,再次鑒定要10個工作日。根據工傷認定委員會發布的消息,對工傷鑒定結果不服的申請需要提出復議申請,復議申請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工傷認定委員會會延長時間。
對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
對鑒定結果有異議三日內重新鑒定。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進行重新鑒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
法律主觀: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申請重新鑒定。
工傷鑒定結果不滿意怎么辦?
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是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 職工對 傷殘等級 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復查程序,以保障鑒定工作的公正合理。
可以申請復檢,對 勞動能力鑒定 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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