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酌情量刑和法定量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酌情判決的法律依據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區別
- 2、法定量刑情節優先酌節情節時怎樣量刑
- 3、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是什么
- 4、量刑情節包括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
- 5、法定與酌定情形區別
- 6、具體什么是酌定量刑情節
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區別
刑事案件中法定量刑和酌定量刑的區別主要就是法律參考依據是完全不一樣的。
【法律分析】
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的區別是無明文規定,如果有明確規定的話,就屬于法定量刑情節,否則就需法官根據自由裁量的權 *** 進行酌情的判決,一個犯罪過程當中可能既有酌定又有法定量刑。在日常生活當中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法定情節,是明文規定在量刑時必須予以考慮的情節,既包括規定的對各種犯罪共同適用的情節,也包括對特定犯罪適用的情節;共規定了以下四種法定情節:一,從重處罰情節;二,從輕處罰情節;三,減輕處罰情節;四,免除處罰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法定量刑情節優先酌節情節時怎樣量刑
你這個問題問的有些不太清楚啊!是不是說法定量刑情節優先于酌定情節適用時,如何量刑的問題呢?先給你下面的東西吧!看有沒有幫助!(一)法定情節的適用?法定情節,在我國刑法典中有四種表現形式,即從重、從輕、減輕和免除處罰情節。1.從重、從輕處罰情節的適用?刑法典第62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本條規定為刑罰裁量中正確適用法定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確定了基調。它包括兩層含義:其一,當一個罪在一個法條中規定了幾個輕重不等的主刑刑種時,如果犯罪人具有法定從重或者從輕處罰的情節,則應對其選擇適用輕重或較輕的主刑。如,刑法典第27條規定,對從犯“應當從輕……處罰”,如果某甲作為從犯參與了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的犯罪,即觸犯了刑法典第245條的規定,那么對甲就應在該條規定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兩個刑種中選擇適用“拘役”這一刑種。其二,當一個罪在一個法條中規定了長短不等的量刑幅度時,如果犯罪人具有法定從重或者從輕處罰的情節,則應對其選擇適用較長或較短的刑期。例如,按刑法典第23條的規定,未遂犯是一個法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 2.減輕和免除處罰情節的適用?刑法典第63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第37條又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前述法條規定,分別包含了兩層含義:其一,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刑罰。那么如何理解法定最低刑?在我們看來,法定最低刑應理解為:(1)如果一個法條對某一犯罪規定有輕重不同的幾個刑種,那么其中最輕的刑種即為法定最低刑。如刑法典第335條對重大醫療責任事故罪規定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該條文中的“拘役”便是法定最低刑。(2)如果一個條文中對某一犯罪只規定了從低到高的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那么最低的量刑幅度便是法定最低刑。綜合前述兩種情況,所謂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刑罰,就是在法定最低刑種以下來選擇適用相應的刑種,以及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的量刑幅度內來確定相應的刑期。如前述第(1)種情況下,對行為人就應減至適用拘役以下的管制。對前述第(2)種情況,對行為人就應減至適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免除處罰,亦即免予刑事處分是指對犯罪人作有罪判決,卻不給以刑事處分。但是,根據具體情況,對行為人可給以非刑罰處理方法的處罰。如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等。從我國刑法典總則規定來看,免除刑事處罰的情況有如下幾種:(1)在國外犯罪且已受過外國刑事處罰的。(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3)防衛過當。(4)避險過當。(5)犯罪預備。(6)犯罪中止。(7)從犯。(8)脅從犯。(9)犯罪后自首、立功的,等等。? (二)酌定情節的適用?前面,我們把刑罰裁量的酌定情節共分為8種,其實,酌定情節并非只有這些。由于酌定情節主要來自于刑事司法審判的經驗和刑事政策,所以關于酌定情節在刑罰裁量中的適用往往找不到現存的明確法律依據。這就給酌定情節在刑罰裁量中的運用帶來了一定困難。我們認為,正確適用酌定情節,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分清酌定情節的性質酌定情節也可分為從嚴處罰的酌定情節與從寬處罰的酌定情節。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情節對于犯罪人來說,正好具有相反的意義--從嚴處罰的酌定情節將會使犯罪人承受更重的刑罰,從寬處罰的酌定情節將會使犯罪人承受較輕的刑罰。因此,人民法院在進行刑罰裁量時,準確認定某一具體案件的酌定情節及其性質,對于正確處刑具有重大意義。?2.客觀全面地認定酌定情節雖然并非每一案件都存在酌定情節,但很多案件可能存在酌定情節。人民法院在進行刑罰裁量時,既要注意某一案件中不利于犯罪人的酌定情節,也要注意有利于犯罪人的酌定情節,從而客觀、全面地認定酌定情節,為公正量刑提供基礎。3.公正適用酌定情節酌定量刑情節是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重要依據之一。因此,是否公正適用酌定量刑情節,是檢測法官自由裁量權行使是否公正的依據之一。公正適用酌定情節,就是在客觀、全面認定酌定情節的基礎上,依據具體案件中的具體酌定情節--或者是從嚴或者是從寬處罰的酌定情節,對行為人作出從嚴或者從寬的公正處罰。 因為所舉案例老是被提示有敏感詞語,所以只好刪掉了,見諒!
[img]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是什么
1.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 刑法 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常見的酌定情節主要有以下幾種: (1).犯罪動機;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時間、地點等當時的環境和條件; (4).犯罪侵害的對象; (5).犯罪所造成的損害結果; (6).犯罪人的個人情況和一貫表現; (7).犯罪人犯罪后的態度。 2.法定情節,是指法律明文規定在量刑時必須予以考慮的情節。它既包括刑法總則規定的對各種犯罪共同適用的情節,也包括刑法分則對特定犯罪適用的情節。我國刑法共規定了以下四種法定情節: (1).從重處罰情節; (2).從輕處罰情節; (3).減輕處罰情節; (4).免除處罰情節。 依據《刑法修正案》中第八條明確指出將坦白由原來司法實踐中的酌定量刑情節上升為法定情節,對坦白的內容及從寬處罰的力度分別作出明確規定。
量刑情節包括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
法律分析:分為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法定量刑情節是刑法本身明文規定,如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被脅迫犯罪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教唆脅迫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等等。酌定量刑情節是刑法未明文規定,但出于司法經驗人之常情等調整量刑的情節,如因無錢治病而盜竊的從輕處罰,作案手段卑鄙的從重處罰等,酌定量刑情節只能從輕從重,不能減輕加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第四款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分析:分為法定量刑情節和酌定量刑情節,法定量刑情節是刑法本身明文規定,如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被脅迫犯罪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教唆脅迫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重處罰等等。酌定量刑情節是刑法未明文規定,但出于司法經驗人之常情等調整量刑的情節,如因無錢治病而盜竊的從輕處罰,作案手段卑鄙的從重處罰等,酌定量刑情節只能從輕從重,不能減輕加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第四款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定與酌定情形區別
法律分析: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的區別是法律規范是否有明確的規定,且兩者的適用情形不一樣,適用情形分別如下:
(一)法定量刑情節:
1、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第2段前段)。
2、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
(1)犯罪較輕且自首的(《刑法》第67條第1段后段);
(2)非法種植 *** 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刑法》第351條第3款)。
3、應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防衛過當(《刑法》第20條第2款);
(2)避險過當(《刑法》第21條第2款);
(3)脅從犯(《刑法》第28條);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第2款)。
4、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在國外犯罪,已在外國受過刑罰處罰的(《刑法》第10條)。
6、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公司、企業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刑法》第164條第3款);
(3)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刑法》第383條第1款第3項);
(4)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
(5)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 *** 行為的(《刑法》第392條第2款)。
7、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從犯(《刑法》第27條第2款)。
8、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刑法》第19條);
(2)預備犯(《刑法》第22條第2款)。
9、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犯罪(《刑法》第17條第3款)。
10、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
(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刑法》第18條第3款);
(2)未遂犯(《刑法》第23條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刑法》第29條第2款);
(4)自首的
(5)有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第1款前段)。
11、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
(1)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條第1款);
(2)累犯(《刑法》第65條第1款);
(3)《刑法》分則部分從重情節參見《刑法》分則。
(二)酌定量刑情節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3、犯罪的對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
5、犯罪的動機。
6、犯罪后的態度。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
8、前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具體什么是酌定量刑情節
酌定量刑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人民法院從審判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在刑罰裁量過程中靈活掌握、酌情適用的情節。是量刑情節的一種。酌定情節雖然不是刑法明文規定的,但卻是根據刑事立法精神和有關刑事政策,從刑事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因而對于刑罰裁量也具有重要意義。酌定情節在刑罰裁量中的作用主要表現為: (1)法定情節的適用,特別是在多功能情節的適用、量刑情節競合時的適用、應當型情節與可以型情節并存的適用等情況下,酌定情節對于法定情節的最終適用結果起著重要的調節、修正和輔助判斷的作用。 (2)當特定案件中不具有法定情節的條件下,酌定情節的適用,是在相對確定的法定刑中確定最終應當判處的刑罰所不可缺少的根據之一。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3)犯罪的對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 (5)犯罪的動機。 (6)犯罪后的態度。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 (8)前科。 (9)其他酌定情結。 (10)人民法院對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
關于酌情量刑和法定量刑和酌情判決的法律依據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