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發現交通事故怎么保釋,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出了交通事故致一人死,司機負主責,司機要關押,有什么方法可保釋出來或取保后審?
與受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讓他們出具諒解書,一般只要有了諒解書,極大概率是可以取保的。
交通事故取保候審流程是怎樣的
一、 交通事故 取保候審 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 羈押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 的,其聘請的 律師 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證人 或交納 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二、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審的條件 有哪些?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 刑事強制措施 。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據《 刑法 》第50條、第51條、第60條及其他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的條件為: 1、可能判處 管制 、 拘役 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 訴訟 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罰 ,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后發現的,則應 變更強制措施 ,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當事人的情況不是患有嚴重疾病,可能不符合取保的條件,但最好請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 綜上所述,應該說取保候審的流程其實就是分成三步,申請,審核,然后按照審核的結果去執行就行了。特別是司法部門作出不予取保候審的這種決定的時候,通常都會把不能取保候審的原因詳細的告知律師的。其實申請取保候審,除了要先了解一下取保候審的條件之外,歸根結底要取決于案情本身,有些案情復雜的,就算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也不一定會批準。
[img]出了交通事故保險怎么理賠
交通事故索賠第一步:保護現場,及時報警。
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和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門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雙方責任。當事人或者當時交通事故發生時在一起的人應當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事故的真實情況。這有助于區分雙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非常重要,是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責任的關鍵。不要為了逃避或逃避責任(或僥幸心理)而破壞現場甚至逃逸,導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甚至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理賠第二步:醫療費用憑證
《最高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收據,結合病例、診斷等相關證據認定。這一規定明確了醫療費用的賠償。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供病歷、診斷證明、醫療費用住院單據,法院才能支持當事人的賠償訴訟請求。因此,如果當事人受傷住院,應注意保留醫療費用住院單據、病歷、診斷證明、日常用藥明細等單據。
交通事故理賠第三步:傷殘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
當事人出院后,如遭受嚴重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應及時到傷殘鑒定部門和財產損失評估機構評估傷殘等級和財產損失,以便交警部門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支付傷殘津貼和財產損失。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交通事故理賠第四步:先調解,調解不成,及時訴訟。
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及時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對方不同意調解的,應當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直接去法院不調解。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調解從喪事終結之日起開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傷殘之日起開始;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處理第五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注意訴訟時效。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傷害發生之日起計算;當時未發現傷情,經檢查診斷能證明是侵權所致的,從確診傷情之日起算。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為一年,一般從傷害發生之日起計算。如果沒有中止、中斷或延長的理由,法院將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交通事故處理第六步:訴訟期間注意財產保全。
提起民事訴訟時,要注意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的銀行存款或其他財產。如果被告的車輛有保險,我們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金。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申請人未能提供擔保,其申請將被拒絕。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決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訴訟保全措施是原告為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可以保證原告在法院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及時獲得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第七步:判決、調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一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計算。申請時效是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如果超過執行期限,法院將不再強制執行被告,原告的損害賠償將無法實現。因此,原告應注意執行期限。
交通理賠律師提醒:交通事故發生后,很多當事人都很慌張,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有些人甚至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而開車逃跑。其實逃避是最不明智的做法。如果因為逃逸導致傷員沒有得到迅速有效的搶救,將會造成嚴重的后果:一是當事人的行為可能只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會轉化為故意殺人罪,兩者的處罰有天壤之別;二是商業保險會因滋事者的逃逸行為而拒賠。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驚慌。如果買了保險,一般來說,賠償費用基本都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
關于發現交通事故怎么保釋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