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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馬立喜律師:以個案為視角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 2、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改革是更多的是要借鑒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的邢訟法...
- 3、制度與邏輯:刑事訴訟機制的轉型分析內容簡介
- 4、刑事案件中的證據確實、充分
- 5、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3:以偵查到案制度為中心目錄
- 6、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以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為視角內容簡介_百度...
馬立喜律師:以個案為視角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馬立喜律師:以個案為視角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2014年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完善刑事訴訟中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為重大改革部署提出以后,各部門陸續實施了一系列具體改革舉措。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改革是更多的是要借鑒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的邢訟法...
1、我國1996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在很多方面借鑒了英美法系的做法,特別是庭審制度改革,呈從職權式轉為抗辯式的傾向。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僅針對被告人口供,被告人是審判階段的特殊稱謂,而在其他法條中,都是同時使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因此從字面上理解,應當是特指被告人口供需要補強。
2、因此,在借鑒國外先進司法理念、先進司法制度修訂《民事訴訟法》的同時,一定要注意與我國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的基本國情相結合,使修訂的《民事訴訟法》既適應國家發展的需要而具有前瞻性,又不脫離我國實際而具有本土化的特色。
3、中國是大陸法系國家。所以一切的改革都是參照大陸法系的處理。
4、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世界上的兩大主要法系,分別以德國、法國、中國等和英國、美國為代表。兩者在訴訟程序上存在顯著差異,成為比較法學家的研究焦點。 訴訟程序差異:長期以來,比較法學家們傾向于假定所有發達的法律體系中,相似的需求會以相似的方式滿足。
5、英美法系以英國和美國為代表,大陸法系以法國和德國為代表。自20世紀以來,上述國家的刑事訴訟法互相借鑒、吸收或融合,但由于法律的傳統、文化和習慣的不同,客觀上仍然各自具有明顯模慎的特點。法律形式上的特點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為主,英美國家高級法院的判例是重要的法律淵源之一。
制度與邏輯:刑事訴訟機制的轉型分析內容簡介
1、本書通過深入分析,探討了在現代法制建設背景下,刑事訴訟機制的轉型與變革。作者從制度與邏輯的角度出發,詳細剖析了傳統刑事訴訟機制的問題所在,同時提出了創新性的解決方案,旨在推動訴訟制度的現代化。文章首先闡述了刑事訴訟機制轉型的背景和必要性。
2、《制度與邏輯:刑事訴訟機制的轉型分析》一書,是作者對近五年來中國刑事訴訟機制轉型進行深入思考與研究的結晶。書中不僅涵蓋已發表的部分章節,更引入大量新觀點和見解,反映了作者對國內外刑事訴訟立法、司法狀況的深入理解,以及對國內刑事司法改革實踐的密切關注。
3、目前,擔任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及刑事司法與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在學術著作方面,周長軍已出版《刑事裁量權論:在劃一性與個別化之間》、《刑事訴訟的理念》、《變遷與改革:法院制度現代化研究》等多部著作。
4、周長軍主要成果包括專著、合著、主編作品以及專業論文。
刑事案件中的證據確實、充分
法律分析:認定的案件事實都有證據證明、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可以認定為案件證據確實、充分。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條 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條,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必須確保犯罪事實清楚,并且證據確實、充分。證據確實、充分意味著: 所有認定的案件事實都必須有相應的證據來支持。 支持案件事實的每一項證據都必須經過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我國修改后刑訴法第53條確定了“證據確實、充分”的刑事證明標準,對證據確實、充分的條件進行了細化:(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和訴訟理論,我國刑事訴訟證明標準應當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于刑事證據的認定標準,我國刑事訴訟法作了明確規定。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3:以偵查到案制度為中心目錄
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經驗的深入研究,以偵查到案制度為核心,探討了其在實際操作中的復雜性。首先,第一章導論闡述了研究對象——偵查到案措施制度,包括其個體化與系統性研究的概述,明確了研究的目的、方法與材料的選擇。
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經驗我正在進行一項名為“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的系列項目,這是其第三部分,主要聚焦于偵查到案制度。這個系列作品是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經驗我領導的實證研究團隊的結晶,我們通過集體研究和個人探索,逐步深化對刑事訴訟運行機制的理解。
我主持的中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系列的第三部作品已經出爐。這個系列旨在通過深度實證研究,不斷揭示和理解刑事訴訟的運作機制。馬靜華教授的偵查到案制度研究,不僅是她博士論文的成果,也是我規劃的一部分,體現了我們對理論框架的突破,轉向制度實踐的探索。
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經驗他的學術成就得到了業界的高度認可,2009年,馬靜華教授憑借其杰出的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成果,榮獲中國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四川省第十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這些榮譽進一步證明了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經驗他的學術地位和影響力。
姚劍參與了多項重要研究項目,包括國家社科重點招標項目《和諧社會的構建與人民內部矛盾解決體系的完善》和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我國刑事訴訟運行機制實證研究》等,對我國法律體系的完善做出了積極貢獻。
偵查 絕大多數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極少數案件由檢察院偵查,這里只講公安偵查的問題。公安機關發現犯罪行為時應當立案偵查,接到報案時需要審查,經審查發現可能構成犯罪的,應當立案偵查。
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以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為視角內容簡介_百度...
《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研究:以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為視角》作為首部全面研究該階段改革的專著,其內容詳實且具有深遠影響。它不僅揭示了歷史上的改革脈絡,也為理解我國當前司法改革提供了寶貴的參考。通過研究這段歷史,我們可以從中汲取經驗,以推動我國司法體系的持續進步。
首先,(章節一:導論)部分闡述了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的必要性,以及清末改革的基本過程和特點,強調了研究其意義,揭示了改革與歷史進程的緊密聯系。在第二章中,(章節二)著重討論了西方領事裁判權的引入對中國傳統法律和訴訟制度產生的沖擊,以及清末如何應對這種沖突,推動了刑事訴訟制度的近代化改革。
以下是關于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的研究,從中國刑事訴訟制度近代化的視角進行探討。尤志安,1954年出生于河南省登封市,男性,漢族。他擁有深厚的法學背景,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專攻經濟法專業,并榮獲法學碩士學位。目前,他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語言研究中心的常務副主任,同時以 *** 教授的身份在該校活躍。
刑事司法行為的正當化不僅是司法實務和理論研究的重要議題,也是推動刑事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要素。趙開年,作為我的學生,從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畢業后,他在四川大學繼續深入研究這一領域,完成了博士論文,這無疑體現了他的學術成就。
本書將中國的刑事訴訟置于改革開放三十年及全球化的歷史背景下,通過實證研究,詳細分析了我國刑事訴訟立法與司法的現狀、經驗以及存在的不足,從中提煉出符合中國國情的價值觀,并提出具有實際操作意義的建議。
刑事訴訟模式的選擇并非孤立的決定,它深受國家政治體制、經濟結構、文化背景和時代變遷等多種因素影響。作者通過對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深入剖析,以文化共性和差異性、法律移植與本土資源的融合、國際法原則和憲法修訂對刑事訴訟的影響為研究視角,試圖揭示我國刑事訴訟模式的合理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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