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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再審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訴訟時效為六個月。具體情形如下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 當事人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 如果存在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當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如果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當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2、民事訴訟法再審時效的規定有以下幾條: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當事人在再審時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必須能夠提交證明對方請求權已過訴訟期的新證據。當事人已發信件的形式,主張自己的權利,信件到達對方當事人后,當事人提出申請,會產生訴訟中斷的效力。
4、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5、再審是不能了!因為不只是再審申請早已超過時效,就連刑事追訴期,和民事訴訟時效也已經超過最多二十年的時效了,考慮到以上幾個方面,不用說再審已經不可能,其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他的也很難啟動程序。考慮到如果你發現新的證據,可以通過其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他不存在訴訟時效限制的程序提起訴訟 *** 。
6、對于刑事案件,若存在原審被告人可能被宣告無罪、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申訴而未被受理,或是涉及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情況,則不受兩年的訴訟時效限制。
民事訴訟的再審期限是多久?是六個月還是兩年?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訂后,申請再審期限改為六個月。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再審期限為兩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通常在判決生效之后的六個月之內可以申請再審的,至于再審的結果,還是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而訴訟過程中,也是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
關于當事人申請抗訴的期間,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駁回再審申請裁定或者再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兩年內提出,此期間為不變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延長的規定。
結論: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為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生效后的六個月。這個期限是從法院向當事人送達相關文書的日期開始計算,直至再審申請人向更高一級法院提交再審申請的日期結束。
民事抗訴期限是6個月。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不服,可以在六個月內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檢察院也有權提出抗訴。如果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或再審判決、裁定存在明顯錯誤,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民事案件院長發現提起再審的期限是多少年
1、是六個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后,如果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訴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法律分析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2、院長發現案件有錯誤提起再審的民事案件是沒有期限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其審結時限應取決于所適用的程序,即適用一審程序再審的案件,應在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如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準。
3、法律分析:六個月之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申請再審的時效是多長時間
1、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當事人申請再審的訴訟時效為六個月。具體情形如下民事訴訟申請再審時效: 當事人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 如果存在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當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如果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當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2、申請再審的期限,民事、行政案件為6個月,刑事案件為刑罰執行完畢后2年,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長。
3、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時效一般是判決書或裁定書發生法律效力以后的6個月之內,不過,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原因很多,比如有新證據能夠推翻原來的判決或裁定的,當事人應該在收集到新證據以后的6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
4、向法院申請民事案件再審的期限一般為6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受6個月期限的限制。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時效一般是判決書或裁定書發生法律效力以后的6個月之內,不過,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原因很多,比如有新證據能夠推翻原來的判決或裁定的,當事人應該在收集到新證據以后的6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
法律分析: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的訴訟時效為六個月。具體情形如下: 當事人應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 如果存在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當事人應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法律分析:申請再審期限是六個月。以下情形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 ***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民事訴訟法再審時效的規定有以下幾條: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申請再審的訴訟時效為六個月。當事人要申請再審的,應當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當事人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中的再審時效是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重要制度。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這意味著,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的身份之日起,開始計算這三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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