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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判決、裁定、決定的區別
刑事訴訟中判決、裁定、決定的區別:判決只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既解決實體問題,也解決程序問題。判決是對案件實體問題的處理,刑事訴訟中的判決即是根據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問題作出的結論。
適用的事項不同。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揮訴訟,清除訴訟中的障礙,推進訴訟進程。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即實體法律關系,目的是解決民事權益糾紛,使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得以解決。作出的依據不同。
兩者的適用事項不相同。裁定一般要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的問題,目的旨在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揮訴訟,清除訴訟中的障礙,推進訴訟進程。判決則是為了解決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目的是為了解決民事權益糾紛,使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問題得到解決。兩者作出的依據不同。
適用的事項不同 裁定主要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目的是指揮訴訟進程和清除訴訟障礙,判決則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法律關系,目的是解決民事權益糾紛,而決定則用于特定事項。
法律分析:刑事判決和裁定區別有:解決問題的性質不同,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就實體所作的決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行過程中就訴訟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做的決定。
刑事案件判決書
1、雖然刑事判決書不直接送達當事人家屬,但家屬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判決結果。例如,他們可以向被告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咨詢案件進展;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查詢案件相關信息;在公開審理的案件中,家屬還可以通過旁聽庭審或查閱公開資料等方式了解案件情況。
2、除了我國法律規定刑事判決書不應當公開的以外,其他可以公開的刑事判決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等網站上都可以查到。
3、刑事案件判決書可以郵寄,但可能要求你簽送達回執。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刑事判決書那里可以查詢到
通過法院 *** 息平臺查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40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公開審理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審判活動應當公開進行。”因此,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等特殊情況的案件,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判決書都可以在法院 *** 息平臺上查詢到。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
除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特定情形外,大部分刑事判決書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平臺上公開查詢。 公眾可自行訪問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官方網站,通過輸入相關案件信息進行搜索,以查看刑事判決書。
在互聯網上查詢刑事判決書已成為普遍做法。公眾可通過相關法律網站、 *** 信息公開平臺或專門的裁判文書網進行檢索,獲取案件信息及判決內容。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刑事判決書都能在互聯網上找到。部分裁判文書不公開于互聯網。
如果查詢人是案件當事人,則可以直接持身份證件去人民法院檔案室查詢或者委托律師進行查詢;如果不是案件當事人,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判決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故對于不涉及隱私的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書,查詢人可以直接通過互聯網進行查詢,如最高人民法院網站、中國裁判文書網等。
刑事案件判決書下來多久執行
法律分析:刑事判決書下來后的15到20天內執行。刑事判決書需要在生效后在十日內執行。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判決生效的前提條件是案件當事人沒有上訴、抗訴,上訴、抗訴期為5到10天,而未經上訴、抗訴,判決書生效,人民法院在10天內將判決書交給有關機關執行,因此時間在15-20天之間。
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要執行判決需等待其生效,留出上訴期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上訴,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上訴期一般為10天,裁定上訴期一般為5天。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法院做出了刑事判決之后,一般是在刑事判決書生效之后的10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給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之后就會開始執行判決書中的裁決。但是死刑的執行有核準,驗明正身等環節,一般沒有特殊安排時可在最高院核準通知下達后十日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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