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事訴訟的種類具體有哪些
- 2、我國的刑事訴訟模式是哪種
- 3、刑事訴訟分類是怎樣的
- 4、刑事訴訟的模式有哪幾種?
- 5、我國刑事訴訟的形式
刑事訴訟的種類具體有哪些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刑事訴訟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三個類別:即彈劾式、糾問式以及混合式。其中,彈劾式訴訟的特點在于其審判過程中,法官扮演著積極仲裁者的角色,而僅僅承擔案件審判工作,并不行使控訴職責;在這種模式下進行的審判通常是公開的,并且通過嚴謹的言詞辯論形式進行展開。
刑事訴訟證據種類有以下這些:(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首先是僅允許被害人進行起訴的案件類型;其次是被害人借助充足的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最后一類則是當被害人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人的侵犯個人人身安全以及資產權益的行為應被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責任的情況下,但如果公安部門或人民檢察院未能對相關責任人采取有效懲罰措施的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所謂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謗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自訴案件范圍有以下幾類: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具體包括以下4種:(1)《刑法》第246條規定的侮辱、誹滂案,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職能管轄公、檢、法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自訴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我國的刑事訴訟模式是哪種
法律分析:刑事審判模式,是指控、辯、審三方在刑事審判程序中的訴訟地位和相互關系,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審判程序組合方式。歷史上最早出現的是彈劾式審判模式,中世紀歐洲又出現了糾問式審判模式。
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
【答案】:C我國1979年刑事訴訟法帶有強烈的職權主義色彩,1996年刑事訴訟法吸收了很多當事入主義的內容,所以本題選C。
我國刑事訴訟形式根據不同刑事庭審方式的本質特征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彈劾式訴訟形式;糾問式訴訟形式;職權主義訴訟形式;當事人主義訴訟形式;混合式訴訟形式。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
彈劾式訴訟模式 糾問式訴訟模式 職權主義訴訟模式 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 混合式訴訟模式 我國的刑事訴訟模式接近于大陸法系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但也稍有不同。在偵查和起訴階段,強調辦案機關的職權作用。偵查程序帶有較為明顯的糾問式的特點。在審判階段,采取控辯式的庭審方式。
刑事訴訟分類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中,依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證據:根據證據的來源,可以分為原始證據與傳來證據。根據證據的表現形式不同,將證據分為言詞證據與實物證據。根據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系的不同,可以將證據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刑事訴訟體系可細分為以下三種類型:彈劾式;糾問式;以及混合式。而在我國,刑事訴訟則涵蓋了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其他訴訟參與人共同參與的基礎上,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加以制定的程序流程,主要用于裁決被追訴方對其所承擔的刑事責任問題。
律師解有八大分類。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有八種: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所有的證據都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事訴訟中證據的分類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規定,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案件情況向司法機關所作的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鑒定意見是指鑒定人就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所提出的意見。
刑事訴訟的模式有哪幾種?
近現代刑事訴訟中存在三大訴訟模式: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主要實行于英美法系國家)、職權主義審判模式(主要實行于大陸法系國家)和兼采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優點的混合式訴訟。
根據刑事訴訟模式的分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刑事訴訟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三個類別:即彈劾式、糾問式以及混合式。其中,彈劾式訴訟的特點在于其審判過程中,法官扮演著積極仲裁者的角色,而僅僅承擔案件審判工作,并不行使控訴職責刑事訴訟模式的分類;在這種模式下進行的審判通常是公開的,并且通過嚴謹的言詞辯論形式進行展開。
同野蠻的刑訊、拷問始終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一般都是秘密進行的。(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
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 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又稱對抗制審判模式、抗辯式審判模式,是指法官(陪審團)居于中立且被動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審判的進行由控方的舉證和辯方的反駁共同推動和控制的一種審判模式。當事人的積極性和法官的消極性是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最重要的特征。
起訴職責與審判職責未作區分,法官集審判權、起訴權以及偵查權于一體。雖然階段性地伴隨有野蠻的刑訊、拷問現象。這種訴訟形式通常是秘密運作的。(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具備彈劾式訴訟的諸多特征,也表現出部分糾問式訴訟的特性。
彈劾式訴訟模式 糾問式訴訟模式 職權主義訴訟模式 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 混合式訴訟模式 我國的刑事訴訟模式接近于大陸法系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但也稍有不同。在偵查和起訴階段,強調辦案機關的職權作用。偵查程序帶有較為明顯的糾問式的特點。在審判階段,采取控辯式的庭審方式。
我國刑事訴訟的形式
我國刑事訴訟形式根據不同刑事庭審方式的本質特征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彈劾式訴訟形式;糾問式訴訟形式;職權主義訴訟形式;當事人主義訴訟形式;混合式訴訟形式。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
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
③偵查活動不公開,不可辯論。3)審判階段實行彈劾式訴訟。①實行不告不理原則,沒有公訴人起訴法院不能主動追究犯罪。②法官居于裁判者地位,沒有控訴只能。③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可以辯論。④審判公開進行。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是混合式刑事訴訟形式。
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怎樣的 兩審終審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二百五十六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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