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唐律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 2、湖北宜昌結婚習俗
- 3、中國古代的離婚方式?
唐律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特點:規范詳備、科條簡要;中典治國、用刑持平;諸法合體、以刑為主;依禮制刑、禮法合一。唐律介紹:《武德律》是唐高祖時以《開皇律》為藍本制定的法典,共十二篇五百條,內容與《開皇律》基本相同,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頒行。
創作靈活:唐律的作者可以靈活運用各種修辭手法,如象征、比喻、排比等,來增強詩歌的表現力和藝術性。 文學風格多樣:唐律的文學風格多樣,既有氣勢恢宏的豪放派,也有細膩感人的婉約派。不同的詩人也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和特點,形成了豐富多彩的唐詩文化。
唐代法律的特點主要體現在其完備性、系統性、禮法結合以及注重實際應用等方面。首先,唐代法律的完備性表現在其法律體系的完善上。唐代在繼承前代法律的基礎上,制定了《唐律疏議》等法典,形成了律、令、格、式等完備的法律體系。
唐律就是在這樣歷史條件下制定的,它是我國古代封建政治經濟文化繁榮發展時期的產物,從唐律的內容看其有以下特點:第一,體例完善,結構嚴謹,科條簡要與寬簡適中的特點。體例完善是說一部唐律,幾乎把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的法律關系,都囊括其中,而使它成為具有典型性的封建律典。
.唐律的特點。(1)“禮法合一”。唐朝繼承、發展以往禮法并用的統治方法和立法經驗,使法律內容“一準乎禮”,真正實現了禮與法的統一。
湖北宜昌結婚習俗
婚宴上,新郎新娘要敬酒。宜昌有鬧洞房習俗,親友會在婚禮當晚聚集新房,嬉鬧道喜。 婚禮后第三天,新郎新娘回門,感謝岳父岳母,拜會女方親友。回門是婚嫁過程的重要環節,體現了新娘對父母的感激之情。
親家過路 婚嫁的最后一禮為“親家過路”,親家過路即男方擇一日子,請女方父母到家里正式做客,以方便雙方親家日后的往來行走。鄉間流傳的“親家母的茶,一禮還一答”也是這個意思。男方這天也要請姑舅姨來作陪,借此機會讓女方父母放心,并共同喝一次“安樂杯”酒。
迎親的前一天,男方會“過禮”到女方家,然后設“陪十弟兄”宴。女方則有“陪十姊妹”的習俗,這是土家族婚俗中最隆重的禮節。迎親當天,男方派出迎親隊伍到女方家,伴娘會刁難新郎,新郎進門后要找到被藏起來的新娘鞋子。迎親隊伍返回時,要有順序排列。到婆家后,新郎和新娘要敬茶,然后開始婚宴。
在湖北宜昌市,新婚鋪床的風俗富含深厚的文化意義和祝福。以下是詳細的風俗介紹: **選擇鋪床人**:一般由身體健康、父母雙全、配偶健在、兒女雙全的“全福人”來完成鋪床儀式,以求好運氣傳遞給新人。 **安床方位與擺設**:床門朝向窗戶,衣柜沿墻擺放,避免床門對柜門或鏡子。
中國古代的離婚方式?
1、【答案】:ABCD出妻、義絕、和離和出于特定緣由的呈訴離婚都是中國古代的離婚方式。
2、這是我國古代一種通過協議允許夫妻自行離異的離婚方式。如唐律規定:“若夫婦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義絕是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強制離婚方式,系指夫婦之間或者夫妻一方與他方的親屬間或者雙方的親屬之間如果發生了特定的事件,經官府處斷后,夫婦之義即被認為斷絕,強制離異,如不離異則將受到制裁。
3、在我國古代社會,離婚制度復雜多樣,主要分為出妻、義絕、和離以及呈訴離婚四種形式。其中,出妻是主要離婚方式,男子可以根據“七出”理由強制休妻。所謂“七出”,即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多言、竊盜等七種情況。
4、我國封建社會,丈夫休妻依據出妻制,出妻即丈夫強制休妻,是我國古代最主要的一種離婚方式。在《大戴禮記.本命》里記載有:不順從父母去,無子去,多言去,妒去,淫去,惡疾去,竊盜去。 也就是所謂的七去(七棄)。不順從父母:即不孝順父母。
5、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就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可以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協議離婚。只能到法院訴訟離婚。
6、和離。和離就是指夫婦彼此因感情不和,無法在經營愛情關聯,而且在雙方都愿意的情形下友誼的完畢夫妻關系。這也是相對性公平合理的離婚制度,在我國如今推行的協議書離婚制度便是古時候和離制度逐步完善的結果。休妻。在我國古代推行的是一夫多妻制,通常一個男人有好幾個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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