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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的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接受服務,有造成被害人輕微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千元以上的等情形的,構成強迫交易罪,應當立案追訴。犯此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img]法院對強迫交易罪量刑的具體標準?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強買強賣商品的;(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強買強賣商品的;
(二)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三)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四)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五)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強迫交易罪既遂量刑指南?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這是一條新增加的罪名。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它不僅侵犯了商品買賣活動及服務中當事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權利和單位的合法權益,同時還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破壞了市場交易活動中自愿、公平等原則,侵犯了社會主義市場秩序。正因為這一特點,因而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加以探討和解決。關于最新強迫交易罪既遂標準,找法網小編為您解答。強迫交易一般情況下都會使用一些威脅的手段,這樣的行為是犯罪的,既遂犯一般是故意的,并且有計劃已經實施犯罪的,這個情況下,一般來說強迫交易罪,是屬于既遂犯。找法網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七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第五十八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第五十九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如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判處法定刑的最低刑還是過重的,經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決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第六十條 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關于強迫交易的量刑指導和強迫交易量刑指導意見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