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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協議的舉證責任分配
1、法律分析: 舉證責任分配 在法律實踐中反壟斷的訴訟是民事訴訟嗎,通常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反壟斷的訴訟是民事訴訟嗎的原則。然而,在反壟斷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定并不統一,因案件類型而異。例如,壟斷協議案件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的舉證責任分配各有不同。
2、法律分析:舉證責任分配 根據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誰主張,誰舉證。反壟斷民事訴訟證明責任分配的法律依據存在很大的差異。根據案件的類型不同,規定了壟斷協議案件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舉證責任等相關問題。
3、第七條 被訴壟斷行為屬于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壟斷協議的,被告應對該協議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承擔舉證責任。第八條 被訴壟斷行為屬于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原告應當對被告在相關市場內具有支配地位和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承擔舉證責任。
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屬于刑偵管轄還是治安管轄
1、法律分析:屬于民事訴訟管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在法律性質上存在明顯區別。反壟斷法屬于經濟行政法范疇,是公法的一部分,而反不正當競爭法則屬于知識產權法范疇,是私法的一部分。兩者的立法宗旨各異。
3、綜上所述,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只要實施了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與不正當競爭有關的違法行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4、法律性質不同反壟斷法是經濟行政法的一種,屬于公法范疇;而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知識產權法的一種,屬于私法范疇。立法目的不同反壟斷法調整的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競爭行為,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維護合法競爭的自由性,鼓促進經營者積極參與市場競爭。
5、反壟斷法是經濟行政法的一種,屬于公法范疇;而反不正當競爭法,是知識產權法的一種,屬于私法范疇。反壟斷法調整的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競爭行為,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維護合法競爭的自由性,鼓促進經營者積極參與市場競爭。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因壟斷行為引發反壟斷的訴訟是民事訴訟嗎的民事糾紛案件(以下簡稱壟斷民事糾紛案件)反壟斷的訴訟是民事訴訟嗎,是指因壟斷行為受到損失以及因合同內容、行業協會的章程等違反反壟斷法而發生爭議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反壟斷的訴訟是民事訴訟嗎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案件。
法律分析:涉及到反壟斷的民事糾紛案件,一般是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除非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才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相關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原告需要先行繳納訴訟費用,如果繳費確有困難,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緩交或者免交。但是,當事人如果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不交納訴訟費,法院將會按當事人自動撤訴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通過,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12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實行。反壟斷法,就是反對壟斷和保護競爭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場經濟國家基本的法律制度。
反壟斷法的執法機構確定,旨在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打擊壟斷行為。壟斷執法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工商總局負責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行為。國家發改委則專注于價格壟斷的查處。商務部則負責經營者集中的審查工作。這些機構共同構成反壟斷的訴訟是民事訴訟嗎了反壟斷執法的主力。
為了明確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國務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制定了本規定。該規定旨在規范企業合并及對其他經營者控制權的獲取行為。經營者集中主要指三種情形:經營者合并、通過股權或資產方式取得控制權、通過合同方式取得控制權或施加決定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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