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九色国产|俺也去五月|亚洲欧美一区二区成人精品久久久|日本综合久久

目錄

量刑情節競合例子(量刑情節的競合)

adminllh刑事法2025年06月01日 22:00:15620

量刑情節競合例子(量刑情節的競合)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量刑情節的競合,以及量刑情節競合例子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刑法上的競合有幾種?

競合,刑法實務中經常討論的問題。一般分為法條競合和想象競合,從上學時起,我就覺得這個特別混亂。網上一堆討論二者異同的文章,什么想象競合是觀念的數罪,處斷的一罪,想象競合是行為觸犯了數個內容完全不同或者不完全重疊、交叉的罪名,兩個罪名是由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聯系起來的,是在具體案例討論中才會發生聯系的,一般是擇一重罪處罰,但輕罪成立的法條仍應當引用;法條競合,兩個法條之間本來就是包容與被包容的關系,不需要行為人具體行為,兩個法條之間的這種聯系一直存在,只是行為人的具體行為同時符合兩個法條的犯罪構成,因此最終一般采用特殊法優于一般法的原則處理。

其實,我讀完上面這些寫在網絡上的主要觀點,我還是暈的:

1、法條競合簡單說就是嚴格的a屬于b,現在c是a,那么c肯定也是b,那么這個時候我們在采用特殊優于一般的原則時,應該說c是a,而不能說c是b,或者數罪并罰,那這叫什么法條競合?明明有特殊規定了啊,用法理說不就好了,比如合同詐騙罪成立,肯定成立詐騙罪,有特殊法適用特殊法不就好了,競合什么?哪里競合了,人家刑法都規定的很清楚了好吧;

2、想象競合中其實有些在一罪數罪問題上不是按擇一重處理的,是法定的數罪并罰,比如 *** 罪和玩忽職守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 *** 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構成 *** 罪和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三節、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規定外,以 *** 罪和瀆職犯罪數罪并罰?!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瀆職犯罪并收 *** 賂,同時構成 *** 罪的,除刑法另有規定外,以瀆職犯罪和 *** 罪數罪并罰。以(2018)滬0106刑初233號案件為例,被告人汪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派出所所長),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收受財物后不認真組織巡察群眾舉報的涉黃線索和上級分局轉來的涉黃線索),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 *** 罪,依法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如果按想象競合來說,本案應該是 *** 罪或玩忽職守罪中擇一重罪處罰,但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是數罪并罰。為什么?因為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更嚴格?

3、到底什么是擇一重罪處罰。這里的罪應該不是說罪名更重,而是指刑罰。網上有人說看那個罪名的法定刑更重,比如法定刑起點一樣的情況下,最高可判處死刑,那肯定是可判處死刑的罪名更重,那我想問在看那個罪名法定刑更重的時候考慮不考慮本案案情呢?還是單純就兩個法條的罪名設置的刑罰幅度比較,因為刑法中經常有情節嚴重的,較重的,特別嚴重的、特別惡劣的等等這種程度副詞表述,然后接著有個司法解釋出來量化一下幅度,如果一個罪名有這種幅度表述,另一個沒有這么多幅度表述,如何比較?或者一個罪名起刑點更低,情節較輕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情節特別惡劣的,最高可判無期,而另一個罪名起刑點高,直接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最高只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那這時候是不是要考慮本案被告人的具體情況,比如犯A罪應被判處5年,犯B罪應被判處8年,那么就在處罰時認定被告人犯B罪,判處8年。

4、擇一重罪處罰,從一重罪處斷是一個意思不是,有沒有擇一重罪從重處罰一說,即重罪吸收輕罪刑罰時,要不要考慮本案中輕罪的情節,然后在重罪評價中體現出來?

我沒想到什么好辦法能比網上那些文章表述的更明白,但是我就是越看他們寫這種抽象、理論性的東西我越糊涂,于是我選擇另一個辦法,做實際案例分析,看看實務中經常出現的有哪些存在競合關系的法條,以及有哪些可以被競合在一起想象的罪名,法院、檢察院與辯護人又是怎么這個問題的。

[img]

具體什么是酌定量刑情節

酌定量刑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人民法院從審判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在刑罰裁量過程中靈活掌握、酌情適用的情節。是量刑情節的一種。酌定情節雖然不是刑法明文規定的,但卻是根據刑事立法精神和有關刑事政策,從刑事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因而對于刑罰裁量也具有重要意義。酌定情節在刑罰裁量中的作用主要表現為: (1)法定情節的適用,特別是在多功能情節的適用、量刑情節競合時的適用、應當型情節與可以型情節并存的適用等情況下,酌定情節對于法定情節的最終適用結果起著重要的調節、修正和輔助判斷的作用。 (2)當特定案件中不具有法定情節的條件下,酌定情節的適用,是在相對確定的法定刑中確定最終應當判處的刑罰所不可缺少的根據之一。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3)犯罪的對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 (5)犯罪的動機。 (6)犯罪后的態度。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 (8)前科。 (9)其他酌定情結。 (10)人民法院對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

自首與立功競合怎么認定

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F行《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現行《刑法》沒有就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現的情形做出任何規定。因此,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不再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而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自首與立功是不同的從輕減輕情節,兩種情形都存在時,分別認定并在栽量刑罰時予以適用。如果供述的內容超出了自首的要求,另構成立功,則應同時認定自首與立功;如果供述的內容,既是自首也是立功表現,則只能擇一認定即對行為人最有利的量刑情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求教法律問題:什么叫"竟合"?有多少種類的竟合,請舉例說明各個競合的含義,以及相關的知識!

競合就是重疊的意思。你可以任選其一,舉個例子,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你買了一個熱水器,質量不合格,在洗澡時對你造成了傷害。在這個事件中,你受傷了,銷售者或生產者構成侵權,侵犯了你的健康權,應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同時,他們賣不合格的商品,違反了買賣合同,又構成了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你的這兩個主張都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從而得到賠償,但是你能既主張侵權又主張違約嗎,不能,這樣你就能夠得到兩倍賠償,是不公平的,所以兩種責任構成了競合,擇一適用即可。

簡述行政執法中如何處理法條競合與想象競合

一、當法條重合時,特別法優于普通法;二、當法條交叉時,復雜法優于簡單法;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適用重法優于輕法原則。

【法律分析】

一、當法條重合時,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如法律規定了盜竊罪,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同時又規定了盜竊槍支、彈藥罪,屬于特別規定。特別法與普通法的競合,是在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了兩種社會關系的情況下發生的。所以,在刑罰上對競合犯選擇對社會關系侵犯性質嚴重的罪定罪,一般適用特別法。二、當法條交叉時,復雜法優于簡單法:如行為人為了達到殺人目的而實施爆炸行為,構成爆炸罪。法律規定的“殺人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權,是簡單法,而刑法規定的“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權、公私財產權,是復雜的社會關系,是復雜法。復雜法規定的犯罪對社會關系侵犯的性質較簡單法更為嚴重,所以,當“競合犯”觸犯的法條交叉時,一般選擇復雜法處罰。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適用重法優于輕法原則:如法律規定了“詐騙罪”與“招搖撞騙罪”,二罪之間具有普通法和特別法的競合關系。但法律規定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詐騙罪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別的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顯然,“詐騙罪”規定的法定刑重于“招搖撞騙罪”。應適用重法優于輕法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量刑情節競合是指什么,數個量刑情節競合如何

1、量刑情節:是指在某種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對犯罪人裁量刑罰時應當考慮的,據以決定量刑輕重或免除刑罰處罰的各種情況。

2、量刑情節的競合:是指在一個刑事案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時,出現多個量刑情節并存的情況。比如:搶劫罪中,行為人是已滿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情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同時存在自首的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3、對于不同類型的量刑情節競合,采取不同的適用方式。比如:應當類,可以類,從類,加減類等等:

? ? ? (一)適用量刑情節的方法

(1)禁止重復評價。1、作為定罪使用過的事實情況,在量刑時不再作為量刑情節;2、已經作為減輕、免除處罰情節使用過的事實情況,不再作為從輕情節使用;3、已經作為法定量刑情節使用過的事實情況,不再作為酌定情節使用。

(2)全面、綜合分析。1、對有利于或不利于被告人的情節,量刑時應當兼而顧及,給予同等重視;2、對各個情節分析,結合考慮犯罪的基本事實,從而得出一個總體的結論。

(3)優先適用。在同一案件中多種量刑情節并存的情況下:1、法定量刑情節優于酌定量刑情節;2、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并存時,排列在前的優先考慮;3、"應當"情節優于"可以"情節。但"可以"情節一經認定為該案適用的情節,也就由法律上的"可以"情節轉化為司法上的"應當"情節;4、犯中情節優于犯前和犯后情節。

(4)權重對等。應根據具體量刑情節的輕重程度,決定適用從寬從嚴的幅度大小。

(二)多個同向量刑情節并存的適用

這里同向量刑情節是指已經確定適用從輕、減輕、免除或是從重處罰功能的情節。多個同向量刑情節并存是指從寬處罰情節與從寬處罰情節并存,從重與從重處罰情節并存。從寬處罰情節并存包括以下八種情形:多個從輕并存、多個減輕并存、從輕與減輕并存、多個從重并存、多個免除并存、從輕與免除并存、減輕與免除并存、以及從輕、減輕與免除并存。顯然與免除情節并存時,其他從寬情節均已失去意義,對被告人應免除處罰。所以只需對前四種情況作出區分即可。第一多個從輕量刑情節并存時,必須考慮該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的大小和法定刑的輕重,然后考慮從輕處罰情節對量刑的影響。第二多個減輕量刑情節并存時,必須考慮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大小與法定刑輕重,再結合減輕情節而定,對于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較小,法定較低的案件,若有兩個以上減輕情節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免除處罰。第三從輕與減輕量刑情節并存時,也應根據其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大小與法定刑輕重來考慮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抑或免除處罰。第四多個從重量刑情節并存時,從嚴情節的量刑同整個犯罪社會危害性程度成正比關系,即案件的社會危害性大,從嚴情節的量刑作用就大,反之就小。兩個以上從重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要判處較重的刑罰,甚至可以判處法定最高刑,但不能變為加重處罰。

(三)多個逆向量刑情節并存的適用

(1) 從重情節與從輕情節并存。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應當先考慮從重情節,在從重處罰的基礎上考咋再慮從輕處罰情節。先從重,可以在法定刑內確定上限,既有利于實現刑罰懲罰犯罪的目的,又能幫助法官劃定犯罪處刑的范圍,再從輕,可以使得從輕情節得以實現,體現刑罰設定的人性化。

(2)從重情節與減輕情節并存。對于此,一般應當先考慮減輕處罰情節,在與罪行相應的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以下酌定一定的刑罰,然后在減輕處罰的基礎上再予以從重處罰。此舉即可充分體現從重情節和從輕情節的作用,又能很好的平衡而這對量刑的影響,避免順序顛倒產生的適用從重情節無意義的結果。

(3)從重情節與免除情節并存。這種情況下,不能簡單的決定免除處罰,一般情況下,應首先考慮免除情節對量刑結果的影響,然后再考慮從重情節,綜合平衡二者對刑罰的影響力的大小,而不能輕易為之。

(4)從重情節與從輕、減輕情節并存。結合前兩種情形,應當先考慮減輕情節,在與罪行相適應的法定刑幅度的最低刑以下酌定一定的刑罰,然后再從重處罰,最后在考慮從輕處罰。

(5)從重情節與從輕、減輕、免除情節并存。這種情況,由于行為人存在多種從寬情節,其社會危害程度與人身危險性會隨之相應降低,可以考慮從寬情節先合并予以免除處罰,在此基礎上適用從重處罰情節與免除處罰情節并存的情形。

關于量刑情節的競合和量刑情節競合例子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本文轉載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本文鏈接:http://www.shxinrui.com/ls/cd5c63fe8a93.html

您暫未設置收款碼

請在主題配置——文章設置里上傳

掃描二維碼手機訪問

文章目錄